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零星采购项目(四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 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零星采购项目(四次)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 ****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 42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包最高限价: 42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 口产品 |
| 1 |
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零星采购项目(四次) |
1.00 |
420000.00 |
批 |
餐饮业 |
否 |
5.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明细 |
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 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文件规定“依法在**省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以下简称《承诺函》)”。①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 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 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的视为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 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应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按附件内容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相应的证明材料。③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 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 特定资格条件 |
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02月02日 至2026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采购文件及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市**县绥安镇金浦大道鸿鑫大厦20号三楼(****)招标部,现场获取或通过电话和邮箱****@qq.com(邮件获取请事先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8.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应于 2026 年 02 月 06 日下午 14:30 整(**时间);地点:**市**县绥安镇金浦大道鸿鑫大厦20号三楼。详见谈判公 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9.谈判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 年 02 月 06 日下午 14:30 整(**时间);标书代写
谈判地点:**市**县绥安镇金浦大道鸿鑫大厦20号三楼。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
地 址:**县绥安镇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方式:139****6908
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绥安镇金浦大道鸿鑫大厦20号
联系人:小李
联系方式:18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