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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白鹭湖小区物业服务招标
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因原招标公告中的“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第4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描述有误,特作出如下修改,以澄清内容为准,现向各潜在投标人发布澄清通知。
更正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更正前内容: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2025年财务报表;
第4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免税或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的单位提供税收零申报证明。
更正后内容:第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5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
第4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免税或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的单位提供税收零申报证明。
本次答疑澄清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和查阅,未下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下载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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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