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杨家山一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管理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1.1 项目名称: **区杨家山一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管理服务
1.2 项目编号: ****
1.3 采购方式: 招标采购
1.4 邀请范围: 公开
1.5 项目所在地区: /
1.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7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杨家山一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水投版块,**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3.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3.1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包含5个地块,用地规划编号为03-07-05、03-07-06、03-07-07、03-07-11、03-07-13A。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26506.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548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总建筑面积约为357218平方米(含住宅总建筑面积约301858平方米,商业总建筑面积约31875平方米),地下建筑总建筑面积约为97628平方米。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宅、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地下室以及围墙、道路广场、绿化景观、给水、雨污排水、燃气、电力、通讯等工程。(实际建设内容 及规模以自然**和规划部门最终审批方案为准) 3.2服务期限: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最后一****学校)且完成以下总体销售目标,视为全过程管理服务期限届满(按网签备案的已销售面积与预售/现售许可证证载可销售面积计算口径一致)。 1、项目住宅完成销售面积达到住宅可销售面积的【95】%(不含采购人自持物业),视为投标人完成项目销售目标(住宅)。 2、项目商业完成销售面积达到商业可销售面积的【90】%(不含采购人自持物业),视为投标人完成项目销售目标(商业)。 3.3采购预算:综合费率不高于全盘货值的3%,暂估货值为26亿元,故采购预算暂估为7800万元。(暂估货值、采购预算暂估金额均作为招标采购阶段的数据采集,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以实际销售数据为准) 3.4最高限价:综合费率不高于全盘货值的3%(全盘销售货值=全盘可售面积×当前预估销售单价,最终以实际销售数据为准)。开发建设全过程****服务部分及与考核挂钩部分。其中:1.“开发建****管理部分”与“开发建设全过程管理与考核挂钩部分”费率权重为50%:50%。2.“开发建设全过程管理与考核挂钩部分服务费”中销售、成本、工程按70%:15%:15%的权重计算费用。3.项目可售已售部分的委托管理服务费=对应销售货值*(基础费率+考核费率);项目可售未售且已完成交付备案部分(含甲方决定自持可售物业)的委托管理服务费=对应工程费用*(基础费率+成本考核费率+工程考核费率)4.项目不可售部分不另行计费。 3.5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6其他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4. 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投标文件任何未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水投版块》(gzst.e-qyzc.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标段14.1 标段名称: **区杨家山一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管理服务
4.2 标段编号: ****-001
招标文件获取: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19 00:00至2026-01-26 23:59(**时间,下同),登录《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水投版块》(gzst.e-qyz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相关平台操作事宜可参考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心。
4.4 招标文件售价: 免费获取,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不含邮寄费用、平台服务费)
4.5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银行账户信息证明材料;(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审计机构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 1)提供缴款所属日期为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2)提供缴款所属日期为2025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2)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书代写
4.6 其他事项: 重要提示: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方式,未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水投版块注册账户的投标人,须登录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水投版块(http://gzst.e-qyzc.com/),点击新平台入口,点击右上角【注册】,注册后进行实名认证,认证通过后进行企业主体认证,认证通过后即可登录平台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4.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文件递交: 标书代写4.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 为2026-02-10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水投版块》(gzst.e-qyz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9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其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6. 联系方式招标人: ****
联系地址: **省**市**区清溪街道田园南路关口寨安置房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 宋莎 联系电话: 133****9870
项目监督: **林城****公司(地址:**省**市**区亨特公园里A区)
联系电话: 180****0427
招标代理: ****
联系地址: **省**市****办事处**大道与梨园路交界处麒龙**塔(原西能浙商大厦)(1)北单元31层1号
联系人: 向秀、林洪玫、马慧 联系电话: 0851-****740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