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备更新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1-0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骏源****公司
地址:**省**市**区光华北七路126号附204号2层258号
被投诉人 1 :****
地址:**市****工会大楼6楼
被投诉人 2 :****
地址:铜都大道3596号投资大厦
五、基本情况
**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分为三个标段,预算金额为4477万元,其中一标段为1962万元。被投诉人于2025年11月5日发布采购公告,投诉人于11月11日就该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编制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11月13日作出回复。2025年11月24日收到**骏源****公司的投诉书。投诉事项:本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中“供货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应急方案”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未通过量化指标明确分值对应条件,未细化评审要点,也未制定具体的判断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
投诉诉求:1、针对投诉事项开展全面、深入调查取证工作,如存在违规操作、不合理设置条件等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2、暂停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直至相关投诉事项得到妥善处理并得出明确结论。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财政局
2026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