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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阳畲族乡双华村安置地项目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就“佳阳畲族乡双华村安置地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修改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项”15.3.1条款为: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