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阳畲族乡双华村安置地项目补充通知2
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就“佳阳畲族乡双华村安置地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 8 |
7.1.1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 |
详见招标控制价”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第8~18、27~35、44~53、62~71、80~89、98~107、116~128、137~149、156、161~162项 |
| 9 |
7.1.2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
详见招标控制价“表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第2~4、6~8、10~12、14~16、19~20、22~24、26~28、30~32、34~35项 |
| 10 |
7.1.4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
详见招标控制价“表14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二、材料”中的第2~11、22~24、88、91、93~105、113~117、133、163~173、239~240、285~302、307、326~336、339项;“三、设备”中的第1~2项 |
2、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3月4日9点00分;清标、定标工作开始时间调整为:2026年3月10日14点30分。标书代写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