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新疆喀什地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2025 年 11 月 3 日, ****发布《 ****地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预算 ****0000 元 。

预算金额:1445 万元。

第一包:893.21 万元;

第二包:251.36 万元;

第三包:300.43 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三个包,本项目主要****草原局建设一批森林火灾智能监控系统、扑火队伍与装备能力、防火阻隔系统和基础设施,包括**云台塔、防火检查站、物资储备库、消防储水池以及配备相关防灭火设施设备等。

终止公告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发布终止公告, 因本项目第二包收到投诉,根据财政局转发的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经采购人同意该项目做终止处理。

投诉处理结果

2025 年 12 月 4 日, ****财政局发布《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地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二期工程项目(第二包)


三、采购日期:2025-11-0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达****公司


被投诉人 1 :****交易中心


被投诉人 2 :****草原局


五、基本情况


**新达****公司不****草原局及****交易中心于2025年11月17日就“****地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二期工程项目(第二包)”(采购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5年11月25****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在质疑答复中提供不实信息,误导采购进程,损害政府采购公平性。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项目废标,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依法向**地区行政公署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财政局

2025 年 12 月 04 日


(二次)招标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中标结果

2026 年 1 月 10 日发布中标结果,如下。

第一包:中****公司 ****154.5 元(中)

分项报价表:

品牌:海康、尚上新能源、华络通信、图腾、联想等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公司

报价:****154.5 元


第二:****公司

报价:****000 元


第三:****公司****公司

报价:****000 元

第二包:**纵横大****公司 ****000 元(中)

中标候选人:

第一:**纵横大****公司

报价:****000 元


第二:******公司

报价:****000 元


第三:******公司

报价:****820 元

第三包:****公司 ****260 元(中)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