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龙江河(镇远河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省黔东南州**河(**河段)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地址:**省黔东南州**县都坪镇境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防洪,保护对象为沿岸多村及农田,保护人口0.83万人,农田面积0.43万亩,本次治理河段起点位于天印村下大园,终点为地花村把关,本次治理河段总长8.6km,共分为4段,**护岸7837m,浆砌石修复943m,清障0.83km。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本工程大气污染物废气和粉尘主要来源于工程开挖、施工机械、交通运输。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施工开挖、机械运行和车辆运输。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石方、清障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营期不产生固废。

(5)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活动主要集中在治理河道附近,工程施工中会对治理河道的水环境和周边的土壤植被等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会不同程度的占压地表、扰动水体,影响该区域内的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环境。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仅限于施工期,随着施工期结束其不利影响也随即结束。运营期改善了区域的水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主要减缓不利影响的措施

(一)施工期

(1)环境空气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工程开挖、施工机械、交通运输。

土石方开挖时施工人员戴好口罩做好防护,对地表裸露区进行湿式施工,土方清运进行遮盖;限制运输车辆车速以减少运输车辆扬尘产生量减少车辆运输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使用帆布密封或采用罐体车运输;加强车辆的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以减少施工车辆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对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则在混凝土搅拌机附近设置1个可移动式铁皮水池收集,投加絮凝剂,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施工器械车辆冲洗水:该冲洗废水经隔池处理后静置沉淀,沉淀后的**可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或绿化用水;基坑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于防洪堤混凝土养护、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租用当地居民房,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3)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包括施工开挖、机械运行和车辆运输。施工机械优先选择环保、低噪设备和施工工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人口密集区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4)固体废弃物影响和防治措施

弃渣及砂石:本项目工程建设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建设过程中无废弃土石方产生;清障废物:清障废物经集中收集后由专用环卫运输车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定点桶装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处置。本工程施工机械和车辆****维修厂,不在施工区进行维护,无危险废物产生。

(5)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活动主要集中在治理河道附近,工程施工中会对治理河道的水环境和周边的土壤植被等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开展生态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加强动植物及其生境保护;剥离工程占地区表层土,临时占地区及时进行植被修复;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避让主要鱼类繁殖期,采用低影响的工艺,落实鱼类保护措施。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及粉尘。

(2)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运行期不产生废污水。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运行期无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5)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工程防洪堤建设过程中,同步改善河道两岸的生态环境,有效控制和削减水污染源,项目运行后,治理河段水土流失将显著减少,有利于降低保护区水体中的悬浮物,进而有利于浮游生物、底栖动物的栖息繁殖。

四、初步评价结论

总体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规划,总图布置合理,选址可行,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在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贵筑街道甲秀南路666号美的国宾府A55栋1单元29层2号

邮 编:550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3****3586

电子邮箱:****@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附件1:**省黔东南州**河(**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

2026年1月21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21
重新招标
贵州省黔东南州龙江河(镇远河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