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药房设备及康复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2-2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省**市**区**香**路188号附50号
被投诉人 1 :****医院
地址:**县平马镇金芒大道北63号
被投诉人 2 :**国鑫****公司
地址:****市**区龙景街道**星城2幢205
相关供应商:****
地址:北**路20号云星﹒城市春天14号楼A单元402号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2026年1月12日收到投诉人******公司以邮寄形式递交的“****医院药房设备及康复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书。经审查,投诉人投标时未通过资格性审查,之后的评审活动对其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其与资格性审查行为之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不具有利害关系,不具备对资格性审查行为之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提出相应质疑、投诉的资格。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公司的投诉事项。
七、其他补充事宜
****
2026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