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黄金坡片区**村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二标段)和玉带路安置点(峰高部分)市政道路工程剩余部分(第二次)”答疑及补遗做出如下通知:
一、答疑部分
问题1: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吗没有相关规定明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任职技术负责人,请明确是否会被废标
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问题2:10.8条,不平衡报价相关要求。是只有主要清单才需要,还是全部清单都需要按照执行
答:主要清单。
问题3:14.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最高限价的75%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主要清单子项(主要清单子项详见主要清单)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说明须提供主要清单子项中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清单项及其具体原因、降幅比例并提供有效的必要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发票支付凭证、合同文本(材料价格不能高于投标报价中的材料价格)及从主要管理人员、人工、材料、机械、施工措施方案、耗量、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及其他方面提供材料,分别提供参照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和其他方面提供材料。投标人的报价合理性说明必须坚持正当竞争,且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是否理解为非主要清单低于警戒值可不提供证明材料
答:是的,具体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4: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标书代写
答: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非全部承诺内容,投标人还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要求提供承诺。标书代写
问题5: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可以。
问题6: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可以。
问题7: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可以。
问题8: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可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问题9:这个项目应该没有人行贿专家了吧
答:本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委员会,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接受监督,任何影响评标公正性的行为都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并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评标过程合法合规。标书代写
问题10:市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中包含道路工程,请问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满足,但提供的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的其他要求。
问题1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对财务报表附注作要求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问题12:财政部 ****国资委 ****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查询截图吗
答:按招标文件财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问题13:财政部 ****国资委 ****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查询截图吗答:按招标文件财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问题14:**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可不填写招标人名称。 问题15:项目业主为******管理委员会、**市******公司,代建业主为****,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招标人和保函受益人是填****吗 标书代写答:是的,代建业主已接受项目业主委托,负责整个项目的招标、实施和管理。
问题16:项目业主为******管理委员会、**市******公司,代建业主为****,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招标人和保函受益人是填****吗 标书代写答:是的,代建业主已接受项目业主委托,负责整个项目的招标、实施和管理。
问题17: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请问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有业主代表吗,请明确有几位 回复:1、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对财务报表附注作要求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等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标书代写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非全部承诺内容,投标人还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要求提供承诺;标书代写
4、本项目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委员会。二、补遗部分
1、将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投标报价 14.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中“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主要清单子项(主要清单子项详见主要清单)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说明须提供投标总报价或主要清单子项中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清单项及其具体原因、降幅比例并提供有效的必要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发票支付凭证、合同文本及从主要管理人员、人工、材料、机械、施工措施方案、耗量、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及其他方面提供材料,并分别提供参照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和其他方面提供材料(注:人、材、机及所有成本相关的证明材料价格均不能高于投标报价中的价格)。投标人的报价合理性说明必须坚持正当竞争,且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更改为“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主要清单子项(主要清单子项详见主要清单)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说明须提供其具体原因、降幅比例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从成本发票、支付凭证、合同文本及从主要管理人员、人工、材料、机械、施工措施方案、耗量、税金、管理费用等方面提供材料(注:如从人、材、机及其它成本相关方面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中相对应的价格须高于其证明材料中的价格)。投标人的报价合理性说明必须坚持正当竞争,且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 |
不平衡报价 |
本项目主要清单子项(主要清单子项详见主要清单)不允许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5%(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严重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5%或<-5%,若在评标时发现潜在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严重不平衡报价中,****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注:1.计算总价报价下浮率时,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不纳入计算范围; 2.总价报价下浮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投标总报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100%。 3.主要清单子项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计算时,不包含有材料暂估价的清单子目,如涉及清单子目中有材料暂估价的,此项综合单价的下浮比例不纳入严重不平衡报价评审。 |
| 10.8 |
不平衡报价 |
本项目将设置不平衡报价主要清单子目(主要清单子项详见主要清单),投标人主要清单子目不得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主要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5%[(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严重不平衡报价主要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5%或<-5%]}。若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严重不平衡报价中,****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注:(1)计算总价报价下浮率时,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不纳入计算范围; (2)总价报价下浮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投标总报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100%; (3)主要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主要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主要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主要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00%。 (4)主要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计算时,不包含有材料暂估价的清单子目,如涉及清单子目中有材料暂估价的,此清单子目不纳入严重不平衡报价评审。 |
| 2.2.5 |
投标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标准 |
投标总报价 |
1.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一致(如有)。 2.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3.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主要清单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
| 2.2.5 |
投标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标准 |
投标总报价 |
1.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一致(如有)。 2.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3.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主要清单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投标报价中第14条规定。 |
| 投标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 |
A-22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主要清单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投标报价中第14项规定,****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投标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 |
A-22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主要清单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投标报价中第14条规定,****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