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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市**区横街产业园(核心区一期)1号地块(**区HJC01-06-05b-1地块)已由宁****改革局以2511-330203-04-01-83325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市**区****公司,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1097.46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拟**一幢四层厂房、一幢单层门卫和一幢单层设备用房,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总用地面积约17.4亩,拟总建筑面积约2.36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2.94万平方米),容积率约为2.54,建筑密度为52.84%,设置了机动车停车位数量71个(含2个无障碍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189个(含95个充电非机动车位),建设地点:位于横街镇,西至现状厂房,北至纬一路,东南邻河道。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造价****9541元。 2.3 施工总工期:500日历天。 2.4 ****政府采购工程:否
2.5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标书代写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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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标书代写
**市****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大来街47,49号<6-20> 联 系 人:李薇 电 话:0574-****13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高新区星**路8号涌金大厦6楼 项目负责人:虞阳光 电 话:0574-****5708 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