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提标项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处理厂提标项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招标文件中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答疑补遗通知的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我司供货及伴随服务项目,其中供货业绩超过190万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答:供货业****处理厂(净水厂、****水厂设备供货要求。
问题2:招标文件第二章的3.2.5,也就是第15页,费用组成里并没有包含安装费。而在附件1主要设备表里,在备注栏对一些设备又写了包含安装调试。请问:能否可以明确一下,以哪个为准,哪些包含安装,哪些是只需要指导安装,哪些包含调试如果包安装的话,是否可以踏勘现场,看现场和谁联系
答:是否包含安装以主要设备表为准,不单独组织踏勘现场,是否踏勘现场自行考虑。
问题3:在货物招标文件的第九页,也就是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1.4.1,其中关于业绩要求有一点说明,是“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的货物品牌应与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一致”。我司做了10****水厂总包,明确说这是不太合理的,绝大多数单位都不容易达到这个要求,****公司能够重新分析了解这条内容,并及时做出合理的调整,给各潜在投标单位一个公平公正的机会。。
答:取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1.4.1,3.业绩要求中“注:(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的货物品牌应与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一致。(2)投标人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的要求。
问题4:本次项目的清单58项(其中包含工艺、电气、自控),业绩要求投标人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的货物品牌应与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一致”,本项目不是单项产品采购,如何能做到业绩中的货物品牌与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一致请招标人澄清。
答:取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1.4.1,3.业绩要求中“注:(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的货物品牌应与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一致。(2)投标人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的要求。
问题5:商务业绩是否也有品牌与投标品牌一致的要求,本项目为集成供货,业绩与投标品牌一致是否指的授权设备,如不是授权设备请明确是哪类设备。
答:取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1.4.1,3.业绩要求中“注:(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的货物品牌应与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一致。(2)投标人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的要求
问题6:****处理厂(净水厂、****水厂设备供货业绩,又备注”(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的货物品牌应与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一致。“本次招标项目为集成供货,请问业绩与投标品牌一致是指的哪类设备
答:取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1.4.1,3.业绩要求中“注:(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的货物品牌应与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一致。(2)投标人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的要求
问题7:招标文件第二章的1.4.1的第3条关于业绩要求,竟然要求业绩里的货物品牌应和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一致,而且说什么联合体业绩也可以用,这对于总包项目来说是很难实现的。****某单位设置的萝卜标,没想到环投胆子这么大,居然如此明目张胆设置不合理条件,****纪委重视一下。
答:取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1.4.1,3.业绩要求中“注:(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的货物品牌应与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一致。(2)投标人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的要求。
问题8:你好,在招标文件第二章的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里的第3点(业绩要求),其中有一条款是:注:(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的货物品牌应与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一致。
请问:作为总包单位,在以前的项目案例中,不同的项目情况,不同的业主,采用的设备品牌肯定是有很大区别的,市场上的品牌成百上千家,为什么本项目会要求本次投标品牌要和业绩里的品牌一致呢这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正常来说只要投标单位采用的品牌是本次的参考品牌目录里的,或者档次相当及以上,都是可以的。希望业主及代理单位可以发现这个问题并及时更正。
答:取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1.4.1,3.业绩要求中“注:(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的货物品牌应与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一致。(2)投标人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的要求。
二、补遗部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02月12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响应延迟2026年02月12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代理机构:****
2026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