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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成员业绩处是否要求必须提供甲方的完成证****政府开证明难度非常大),有服务合同或者是判决书作为替代和证明材料是否可以
答:判决书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2、如果必须要求提供甲方证明,在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业绩处是否不仅要求体现投标人名称,还必须要求提供团队具体成员名称
答:招标文件没有必须要求提供甲方证明,该理解有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3、项目成员、投标人奖项荣誉那一项是否必须提供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律所不同于普通企业,律所奖项在这个平台上都未记载)
答:理解有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路639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551-****2623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汤工
联系方式:0551-****3118、****3831
2026年01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