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城南村溪南庄005号整幢商业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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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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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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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经营权 进行公开招租。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县潭城镇城南村溪南庄005号整幢商业招租项目。

2.2、项目地点:**县潭城镇城南村溪南庄005号。

2.3、项目规模:本次拟出租的房产位于**县潭城镇城南村溪南庄005号,福胜路以南,溪南巷以北处,本次招租总面积700平方米,房屋以现状交接。

2.4、招租期限:此次招租期限为十年。

2.5、中标者装修免租期:3个月(包含在3年租赁期限内)

2.6、租金底价: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平方米)

最低投标底价

(元/年)

租赁

期限

递增率

投标保证金

(元)

1

**市**县潭城镇城南村溪南庄005号整幢商业

700

215460

10年

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按中标价交纳,第六年开始年租金递增率为3%。即第六年在第五年的基础上上涨3%,第七年在第六年的基础上上涨3%,以此类推。

50000.00

3. 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该房产为房屋建筑,承租人一旦投标租赁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未经业主同意该房产承租人中标后只许本人使用,不得进行二次分租。租赁期间,承租方所需的水、电、物业费等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需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卫生整洁。

4. 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2 (1)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取资格审查,有效最高报价者中标(密封填写形式进行报价)的方式确定。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5日截止。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五万元整(¥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以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农商银行潭城支行。

银行账号:901********100****0306

特别提示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名称:**市**县潭城镇城南村溪南庄005号整幢商业招租项目、项目编号:****)的保证金”。

以上保证金,中标人员将其转为保证金;对本场所损坏维修费及提前退租违约金,至合同期满后,经验收本场所没有损坏退回押金。未中标人员,****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无息退还.竞标人若未在中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有权与第二名竞标人签订《租赁合同》或进行第二次招租。原竞标人的50000元押金予以没收,若****与第二名竞标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或进行第二次招租的租金损失,超过50000元的部分,原竞标人还须予以赔偿租金损失。

7. 投标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县鑫鑫名苑E区1幢209室财务处报名后,至**县鑫鑫名苑E区1幢2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2月09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包密性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至**县鑫鑫名苑E区1幢209室(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据最高报价者中标的原则,公开开标,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最高报价相同的,则以最高报价为底价,由最高报价者进行新一轮竞价,直至竞出最高价。标书代写

7.4. 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发生的任何费用。

7.5. 专家评审费及招标场地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即中标价×0.5%。

7.6. 租金支付方式

开标工作结束后,中标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与****签定承租合同,并向****支付租赁总面积应结算的第一季度租金,租赁期限10年,按照先付后用、每季度一付的原则进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向出租方缴交首季度租金;之后在每个租赁季度结束前10日支付下一个租赁季度租金。标书代写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海坛街道城南村,邮编:350400

电话: 150****3555

联系人: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鑫鑫名苑E区1幢209室

邮编:350400

电话:0591-****6888;联系人:林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地址:**县海坛街道城南村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30
信息变更
更正公告
2026-01-29
招标公告
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城南村溪南庄005号整幢商业招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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