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房产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租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县潭城镇城南村溪南庄005号整幢商业招租项目(第二次招租)。
2.2、项目地点:**县潭城镇城南村溪南庄005号(福胜路以南,溪南巷以北)。
2.3、项目规模:本次招租房产总面积700平方米,房屋以现状交接,投标人应自行现场踏勘确认房屋现状、权属及配套情况。
2.4、招租期限:此次招租期限为十年。
2.5、租金底价与递增规则:
本项目起租底价根据**均正房地产土地****公司出具的房地产租金估价报告确定。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最低投标底价(元/年) |
租赁期限 |
租金递增方式 |
投标保证金(元) |
| 1 |
**市**县潭城镇城南村溪南庄005号整幢商业招租项目(第二次) |
700 |
226800 |
10年 |
1、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按中标价执行;第六年至第八年租金按第五年租金标准至少上浮3%执行;第九年至第十年租金按第八年租金标准至少上浮3%执行。 2、租金测算示例(以底价226800元/年计): 1—5年:226800元/年; 6—8年:226800元×(1+3%)=233604元/年; 9—10年:233604元×(1+3%)=240612.12元/年 |
10000.00 |
3.
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承租人中标后可自由转租、分租、转借房屋,无需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或经招标人同意;转租、分租、转借期限不得超过本项目剩余租赁期限,且****租赁行为及次承租人的经营、房屋使用行为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4. 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参与投标。
4.3本项目实行资格承诺制,投标人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供一般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不合格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合格后,有效最高报价者中标(密封报价);若最高报价相同,则以该报价为底价进行新一轮竞价,直至决出最高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1日15时30分(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企业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银行转账汇入指定账户;②自然人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汇入指定账户。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农商银行潭城支行。 |
| 银行账号:901********100****0306 |
| 特别提示 |
| 1、投标人务必核对账户信息,因汇错账户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转账、电汇凭证请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便于核对。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标准为首年中标租金的15%。中标人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足 部分,中标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一次性补足;履约保证金用于房屋损坏维修、违约赔偿等,合同期满且房屋验收无损坏、无未结清费用后,无息退还。 4、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中标人未在中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与次高报价人签约或重新招租,若重新招租产生租金损失高于保证金金额的,原中标人应赔偿差额部分。 |
7. 投标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07日至2026年0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至**县鑫鑫名苑E区1幢20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费0元,投标材料300元(仅限工本费),售后不退。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5月22日15时30分;递交地点:**县鑫鑫名苑E区1幢209室(会议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现场公开开标,按有效最高报价中标原则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相同的,以该报价为底价进行新一轮现场竞价,直至决出最高价。加急标书代写
7.4.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7.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书面提出加急标书代写
8. 租金支付方式
开标工作结束且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先付后用、每年一付原则支付租金:加急标书代写
1.签订合同当日支付第一年租金及不足部分的履约保证金;
2.后续每个租赁年度结束前1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3.承租方提前退租的,应按退租当年度年租金标准的月租金金额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全部违约金的,承租方应在退租交接当日补足差额部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公告栏上同步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海坛街道城南村,邮编:350400
电话:150****3555
联系人: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鑫鑫名苑E区1幢209室
邮编:350400
电话:0591-****6888;联系人:林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地址:**县海坛街道城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