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陆藕路(胡阳路-刘闾路)道路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陆藕路(胡阳路-刘闾路)道路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市**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陆藕路(胡阳路-刘闾路)道路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滨数投许[2025]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区胡埭镇陆藕路(胡阳路-刘闾路) |
| 2.1.2 建设规模:拟对陆藕路(胡阳路-刘闾路)段实行提升改造工程,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为40米,设计速度为40km/h,主要包括对其中约3.5km进行道路拓宽改造,同时实行桥涵、管线、照明、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 |
| 2.1.3 合同估算价:14500.0万元 |
| 2.1.4 工期要求:33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01日,竣工日期:2027年02月28日 |
|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道路、桥涵、管线、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工程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自2024/01/30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5/01/30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10/30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
|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 5.评标方法 |
|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6.1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30日 14:00 至2026年02月04日 23:59 ; |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
|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11日 9:30标书代写 |
|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资****交易中心、**市公共**交易网、**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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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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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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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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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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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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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胡埭镇胡埭路富安A区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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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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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蠡溪路隐秀苑附房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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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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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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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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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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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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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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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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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易坤、杨冬青、张飞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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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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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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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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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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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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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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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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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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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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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