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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有奖发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2026年1月26日,****发布《关于遴选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承办单位的公告》。
截止1月29日报名结束,支付宝(**)****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财****公司(以下简称微信)、****公司****公司(以下简称云闪付)、网银在线(北****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均以与中国****公司组成联合体的方式,提交了申报资料。
2月2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进行了评审,确认支付宝、微信、云闪付、京东分别与中国****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均具备活动承办资质。按照各单位提交的活动方案,由中国****公司作为本次活动抽奖平台,负责发票核验、抽奖实施、奖池管理、风险控制等;支付宝、微信、云闪付、京东各自承担发票上传入口以及发票初核、奖金兑付、风险管理等相关工作。
现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日至2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地 址:**市高新区发展大道5号(****303室)
联系人:徐**、林兴
联系电话:071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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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