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项目名称:****事业单位2026年度-2027年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行政事业单位2026度-2027年度优质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提供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
二、征集人信息1、征集人名称:****
2、联系人: 黄晓阳
3、联系方式: 0937-****100
4、联系地址: ****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1、采购包号:1
(1)采购包名称:****事业单位2026年度-2027年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
地址:**区
服务要求:
主要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事业单位2026年度-2027年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位,****门市公务用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业务。包括大、中、小车辆修理维护,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三、服务期:2年
四、基本服务要求
1.维修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单位同意,可以用替代件或旧件的,定点维修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旧件。
2.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国交通部所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37 号)》的标准(投标人可对此提供更优的方案)。
3.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
4.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 5%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五、执行标准
所有维修车辆出厂时必须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 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及车辆维修标准。
六、其他
1.定点维修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37 号)》等相关规定。
2.场地及设施要求
(一)场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并且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二)修理车间布局合理、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三)企业各功能区标志清晰,企业资质证明、员工资格证明、营业时间要明确展示;
****停车场地和接待区,接待区要有满足客户登记和休息的设施。
3.应设有 24 小时服务电话,应能为送修方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在接到送修方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予以响应,并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4.提供维修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为送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一车一档,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规范档案内容,送修单、派工单、结算单实行“三单合一”管理,并开展跟踪服务,掌握送修方车辆状况。
七、设备要求
符合 GB/T16739.1-2004 标准,并配备有车辆救援的专用设备及车辆。
八、经营要求
1.日常运作(接车、维修、交车、结算、投诉、索赔)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定人定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形成岗位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生产管理活动有秩序地进行。
2.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配件费)都必须由送修单位签名认可,定点维修企业在标价时,应编制维修项目明细表,确保送修单位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知情权。
3.严格按照交车时限**排维修服务,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要提前与送修单位联系,取得送修单位的谅解。
4.检验人员必须在现场对车辆进行诊断,初步确定维修项目,并要充分征求送修单位的意见。
5.应详细向送修单位说明维修的项目、作业的内容、配件的来源渠道及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
6.工作单上没有的项目,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某些项目是必须追加的,维修人员应立即告知调度或技术负责人,确认后,在维修前应事先通知送修单位,征得送修单位同意,方能增加费用开始施工,并同时要追加工作单或在原工作单上补项。
7.维修人员更换配件时,应以旧件换取库房的新件,并向送修单位明确该新件是原厂件还是副厂件,同时旧件应交库房保存,车辆竣工出厂后,旧件应归还送修单位。
8.汽车工出厂后,定点维修企业应建立送修单位档案(包括用户名称、地址、 电话、联系人、车牌号、维修资料等),以便今后监督检查、调查和服务。
9.汽车出厂后,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
10.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的,定点维修企业应负 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
11.定点维修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公务车,未经送修单位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它用。
12.在**市区域范围内提供 24 小时拖车服务。
13.严格执行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服务承诺。
14.必须服从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将送修单位的车辆转厂维修,不得代开发票、收取开票费。
九、管理要求
1.定点维修企业的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服务承诺等内容等应向送修单位公开,在业务接待室的显眼处公布企业的有关证照、**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折扣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2.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3.流程环节清楚、合理、有序。
4.人员着装整洁、佩戴标牌、能够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5.有符合规定的出厂质检工序。
6.重要检测维修设备、操作规程实施有效,专人对设备的使用进行管理,保证状态良好。
7.投诉渠道:为了统一监管,保障送修单位及定点维修企业双方的权利和效益,建立以下投诉监管制度。
具体方式为:送修单位可就定点维修保养企业的维修质量或服务问题向征集人投诉,经核查,如情况属实则该投诉有效,****采购监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中标定点维修保养投标单位采取暂停或取消其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投标单位中标资格,直至将其列入不良投标单位名单,在 1-2 年****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定点维修企业可就送修单位所提出的除维修或服****门市政府采购办反映。
十、其他要求
****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定点维修企业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定点维修企业未按照相关标准执行的,将按违约处理。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服务合同时约定;
服务标准: 一、项目名称:****事业单位2026年度-2027年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位,****门市公务用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业务。包括大、中、小车辆修理维护,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三、服务期:2年
四、基本服务要求
1.维修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单位同意,可以用替代件或旧件的,定点维修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旧件。
2.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国交通部所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37 号)》的标准(投标人可对此提供更优的方案)。
3.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
4.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 5%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五、执行标准
所有维修车辆出厂时必须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 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及车辆维修标准。
六、其他
1.定点维修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37 号)》等相关规定。
2.场地及设施要求
(一)场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并且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
(二)修理车间布局合理、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三)企业各功能区标志清晰,企业资质证明、员工资格证明、营业时间要明确展示;
****停车场地和接待区,接待区要有满足客户登记和休息的设施。
3.应设有 24 小时服务电话,应能为送修方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在接到送修方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予以响应,并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4.提供维修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为送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一车一档,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规范档案内容,送修单、派工单、结算单实行“三单合一”管理,并开展跟踪服务,掌握送修方车辆状况。
七、设备要求
符合 GB/T16739.1-2004 标准,并配备有车辆救援的专用设备及车辆。
八、经营要求
1.日常运作(接车、维修、交车、结算、投诉、索赔)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定人定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形成岗位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生产管理活动有秩序地进行。
2.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配件费)都必须由送修单位签名认可,定点维修企业在标价时,应编制维修项目明细表,确保送修单位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知情权。
3.严格按照交车时限**排维修服务,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要提前与送修单位联系,取得送修单位的谅解。
4.检验人员必须在现场对车辆进行诊断,初步确定维修项目,并要充分征求送修单位的意见。
5.应详细向送修单位说明维修的项目、作业的内容、配件的来源渠道及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
6.工作单上没有的项目,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某些项目是必须追加的,维修人员应立即告知调度或技术负责人,确认后,在维修前应事先通知送修单位,征得送修单位同意,方能增加费用开始施工,并同时要追加工作单或在原工作单上补项。
7.维修人员更换配件时,应以旧件换取库房的新件,并向送修单位明确该新件是原厂件还是副厂件,同时旧件应交库房保存,车辆竣工出厂后,旧件应归还送修单位。
8.汽车工出厂后,定点维修企业应建立送修单位档案(包括用户名称、地址、 电话、联系人、车牌号、维修资料等),以便今后监督检查、调查和服务。
9.汽车出厂后,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
10.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的,定点维修企业应负 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
11.定点维修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公务车,未经送修单位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它用。
12.在**市区域范围内提供 24 小时拖车服务。
13.严格执行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服务承诺。
14.必须服从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将送修单位的车辆转厂维修,不得代开发票、收取开票费。
九、管理要求
1.定点维修企业的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服务承诺等内容等应向送修单位公开,在业务接待室的显眼处公布企业的有关证照、**市公务车维修的工时费折扣和维修材料管理费率、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
2.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合理。
3.流程环节清楚、合理、有序。
4.人员着装整洁、佩戴标牌、能够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5.有符合规定的出厂质检工序。
6.重要检测维修设备、操作规程实施有效,专人对设备的使用进行管理,保证状态良好。
7.投诉渠道:为了统一监管,保障送修单位及定点维修企业双方的权利和效益,建立以下投诉监管制度。
具体方式为:送修单位可就定点维修保养企业的维修质量或服务问题向征集人投诉,经核查,如情况属实则该投诉有效,****采购监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中标定点维修保养投标单位采取暂停或取消其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投标单位中标资格,直至将其列入不良投标单位名单,在 1-2 年****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定点维修企业可就送修单位所提出的除维修或服****门市政府采购办反映。
十、其他要求
****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定点维修企业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定点维修企业未按照相关标准执行的,将按违约处理。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服务合同时约定;
供应商响应内容: 一、项目名称响应
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名称,自愿投标并承诺中标后严格履行项目职责。
二、招标内容响应
我方自愿成为公务车定点维修单位,全面承接招标范围内所有公务车维修保养业务。
三、服务期响应
我方承诺严格按照2年服务期要求履行服务,不擅自终止服务、缩减保障能力。
四、基本服务要求响应
1.我方承诺维修配件符合相关标准、渠道合法,严禁假冒伪劣,替代件/旧件需经送修单位同意并注明。
2. 我方承诺返修不另行收费,车辆出厂质保不低于规定标准,并自愿提供更优质的质保方案。
3. 我方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最新质保标准,质保期内维修质量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我方全额承担。
4. 我方承诺车辆返修率控制在5%以内,并为每辆送修车辆建立规范可追溯的维修档案。
五、执行标准响应
我方承诺所有维修车辆出厂前均符合国家安全技术及车辆维修相关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
六、其他要求响应
1. 我方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规范经营、诚信服务并接受监督。
2. 我方场地、车间、功能区及停车接待区均符合招标要求,交通便利、设施完善、标识规范。
3. 我方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接到报修后1小时内响应,及时提供紧急救援及上门维修服务。
4. 我方建立规范服务流程,实行一车一档及“三单合一”管理,并开展常态化跟踪服务。
七、设备要求响应
我方维修设备符合规定标准,且配备专用救援设备及车辆,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八、经营要求响应
1. 我方日常运作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定人定岗及岗位责任追究制,保障服务有序开展。
2. 我方维修项目及费用需经送修单位确认,编制明细标价,保障送修单位知情权。
3. 我方严格遵守交车时限,无法按时交车将提前沟通并征得送修单位谅解。
4. 我方检验人员现场诊断确定维修项目,并充分征求送修单位意见完善方案。
5. 我方维修前向送修单位详细说明维修相关全部信息,解答疑问后再开展作业。
6. 我方追加维修项目需经送修单位书面同意,同步完善相关单据确保可追溯。
7. 我方更换配件实行旧件换新,明确配件类型并提供凭证,旧件按要求归还送修单位。
8. 我方为送修单位建立完善档案,妥善保管相关信息便于后续监督及服务。
9. 我方严格执行国家最新质保及责任保障标准,明确质量责任确保车辆使用安全。
10. 我方对质保期内维修质量导致的车辆故障、损坏及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11. 我方严禁动用公务车,未经允许不将车辆开出厂区试车或作其他用途。
12. ****门市范围内提供24小时拖车服务,保障公务车及时送修。
13. 我方严格履行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服务承诺,确保落地见效不敷衍。
14. 我方服从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不转厂维修、不代开发票及收取开票费。
九、管理要求响应
1. 我方公开服务相关信息,在接待室显眼位置公布所需证照、标准及投诉电话。
2. 我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日常经营及服务工作有章可循。
3. 我方优化服务流程,明确各环节要求,提升服务效率及质量。
4. 我方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佩戴标牌,提供文明优质服务杜绝推诿扯皮。
5. 我方建立规范出厂质检工序,车辆检验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交付。
6. 我方规范使用重要检测维修设备,专人管理、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良好。
7. 我方完全配合投诉监管工作,认可有效投诉处理决定,如实反映不合理要求。
十、其他要求响应
我方接受财政部门不定期抽查,若存在违规违约行为,自愿接受违约处理并及时整改。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响应
我方承诺与送修单位**协商确定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我方郑重承诺所有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严格履行职责、诚信服务,自愿承担违规违约责任。
| ****事业单位2026年度-2027年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 折扣率 | 5 - 100 | 88 |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8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