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载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JKCG-CS-202****80011-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工程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区管委会综合楼13楼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省**市**区**亭街道香樟路469号融科东**小区**NH1栋1101房 (1)工程名称:**经开区2025年度园区工业企业打开道路出入口工程 (2)工程地点:****开发区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工程内容:**经开区2025年度园区工业企业打开道路出入口工程,本工程****开发区内,目前不能确定开口的位置和规模,根据企业需求确定开口位置及规模,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施工项为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为**经开区2025年度园区工业企业打开道路出入口工程,本工程****开发区内,目前不能确定开口的位置和规模,根据企业需求确定开口位置及规模,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施工项为准。 二、合同工期 三、质量标准和规范 计划开工日期:2026-01-28 计划竣工日期:2027-01-28 工期总日历天数:365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1、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甲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425.95元 (1)分部分项工程费:人民币(大写)叁佰零柒万贰仟零壹拾元零玖分(****010.09元);(2)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伍仟捌佰壹拾壹元捌角捌分(145811.88元);(3)含税不可预见费:人民币(大写)零元( 0元);(4)销项税额: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玖仟陆佰零叁元玖角捌分(289603.98元);成交优惠率=[1-(投标报价总价-投标报价含税不可预见费-投标报价专业工程暂估价)/(预算总价-预算含税不可预见费-预算专业工程暂估价]*100%,为6.98%。最终结算价款以相关部门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 2.合同定价方式:综合单价(含税)合同 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 详见专用条款相关约定 3.1、付款人:****有权通过转账、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付款 3.2、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付款期限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3.3、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延迟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3.4、逾期利息: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延迟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3.5本工程进度款由发包人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资料提****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金额80%,****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资料合格并完成归档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余款(工程结算款的5%,含质保金及风险保证金,两者合并设置)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结算抽查(如有)完成后,依据结算抽查结果一次付清。质保金与风险保证金合并设置,以后到期的限额比例为支付条件。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4.预付款保函: 否 无 5.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郑咏晖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湘243****40207 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七、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照《****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规程》执行 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承包人违约 3.1 承包人的违约情形: (1)在发包人日常施工管理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项目被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或严重的文明施工问题,或被通报批评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次的违约金,如累计出现三次或以上,承包人除承担前述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发包人的其他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2)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项目的例行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单的,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并立即整改合格,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质量或安全整改通知单进行回复或整改的,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立即整改合格,下发了停工通知单、不良行为记录或告知的,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立即整改合格,未及时整改合格的,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上述情形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顺延,其他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在日常施工管理中发现承包人管理人员或施工班组不能达到项目进度、安全及质量要求的,承包人须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7个日历天之内无条件对不合格管理人员或施工班组进行更换,否则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 (4)承包人必须按设计、****档案馆的要求进行资料的编制、整理(甲指分包的资料由分包单位负责整理交总包,再由总包统一归总报送)。所有资料需与工程实体进度同步,发包人、监理人发现资料与实体进度不同步,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并立即整改合格,如累计出现五次或以上,从第五次起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管理人员,耽误工期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逾期整改的,按2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工程资料必须与实体相符,相关岗位人员须本人签字,严禁代签。发包人、监理人发现资料与实体不符或代签现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并立即整改合格,如累计出现三次或以上,从第三次起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不良行为记录,耽误工期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对自身企业文化的宣传,为发包人在外架和其他显眼位置制作及安装标识系统,具体费用在清单中单列或现场洽商。 (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现场进度、质量、文明施工等难以达到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采取措施,委派具备能力的班组和人员进场施工,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且由承包人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 8 )承包人须严格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材料与设备的采购,采购之前须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如有未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组织材料设备进场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须无条件对材料设备进行退场处理,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如累计出现两次或以上,从第二次起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不良行为记录,耽误工期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9****管理部门抽查,发现承包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且未事先书面请假批准的,承包人须按项目负责人5000元/次,其他人员2000元/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连续抽查不到岗,则按两次抽查时间之间连续计算缺岗天数,并累计计算违约金。 3.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包括违约金、延期支付进度款、解除合同等承担方式。按本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经发包人确认,可直接在工程进度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等额扣除。 若因承包人发生违约行为,发包人为解决争议所支出的所有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3.3 因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解除合同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承包人违法转包的; (3)承包人的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金额的10%的。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一式六份,双方各持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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