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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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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130960B-****0127-000017-0 |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市**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2-06 10:57:56 | 0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A | **市**儿童**城市校外活动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 公开招标 | 101.3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市**儿童**城市校外活动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年1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现上传补充红线范围图一份,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2、原招标公告中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③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第3.3条,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现修改为“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④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第3.3条,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3、招标公告中联系号码0559-****236修改为0559-****093。 4、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建单位:**市******公司 地址:**徽城镇**路18号行政办公大楼、**郑村镇经一路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郑先生 电话:0559-****201、0559-****0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郑村****书院11-2号楼商铺 项目联系人:叶欢 电话:0559-****678 招标人:**** 代建单位:**市******公司 招标代理:**** 2026年2月6日 |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红线范围图.zip |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