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歙县儿童友好城市校外活动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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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主要修改内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市**儿童**城市校外活动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年1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现上传补充红线范围图一份,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2、原招标公告中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③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第3.3条,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现修改为“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④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第3.3条,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3、招标公告中联系号码0559-****236修改为0559-****093。

4、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建单位:**市******公司

地址:**徽城镇**路18号行政办公大楼、**郑村镇经一路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郑先生 电话:0559-****201、0559-****0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郑村****书院11-2号楼商铺

项目联系人:叶欢 电话:0559-****678


招标人:****

代建单位:**市******公司

招标代理:****

2026年2月6日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电子件名称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图纸等相关附件 红线范围图.zip
图纸等相关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pdf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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