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公布)等相关规定,现将**TCL****公司年产20万吨再生氧化铝原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总体情况向公众予以公示,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再生氧化铝原料项目
项目性质:**
投资规模:23880万元
建设地点:**省广****开发区先锋循环经济产业园18#地块(105.7489°E,32.3773°N)
原一次公示建设单位:****(拟注册,未完成工商登记)
现二次公示建设单位:**TCL****公司
(变更原因:因项目推进时间要求,****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的方案调整,****公司“**TCL****公司”直接作为建设单位,以保障项目审批与建设流程高效推进。
项目一致性说明:本次变更仅涉及建设单位主体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地点、工艺、环保措施、污染物排放等核心内容均未发生变化,与一次公示信息完全一致。
责任承接承诺:现建设单位**TCL****公司全****公司的环评相关责任,负责公众意见的收集、回应及后续环保合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运营符合环保要求)。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公司购置先锋循环经济产业园18#地块约68亩,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再生氧化铝原料项目,建设内容涵盖低盐铝灰分选、原料预处理、生料高温焙烧系统、熟料加工打包等核心生产区域,建成后形成年产20万吨再生氧化铝原料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本页网络链接中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及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com/s/1hNcV7o0j0z-C1c0e18tcYA提取码:4wq6
(2)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环评单位所在地提供纸质《**TCL****公司年产20万吨再生氧化铝原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公众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与本项目相关的意见及建议,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通过信函和来电等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TCL****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3****1239
单位地址:**省广****开发区先锋循环经济产业园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蓉创****公司
联系地址:**高新区天仁路387号2栋21层210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3****7371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仁路387号2栋21层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