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公益事业保障中心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三批)第4包采购结果变更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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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保障中心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三批)第4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收到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经采购人核实,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重新确定****为中标人。现将中标人相关信息公布如下:现将中标人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开发区慈光路118号

3.中标金额:****000.00元

4.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0.00元

5.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8.79分

6.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高端彩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品牌:飞利浦

规格型号:Affiniti70W

数量:2套

单价:****000元/套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文件约定,代理服务费为固定金额人民币肆万陆仟玖佰元整。

更正日期:2026年2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省**县谷阳镇汉兴大道投资大厦、**县谷阳镇立**路216号

联系人:魏姜龙

联系方式:187****3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西附楼 1 楼

联系人:顾建宇、陈雨阳

联系方式:136****3445、131****839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姜龙(采购人代表)、顾建宇、陈雨阳(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187****3627(采购人代表)、136****3445、131****8398(代理机构)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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