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6年乌麻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测采购公告
为顺利推进**县2026年乌麻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择符合条件的监测单位,具体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二、项目资金:中央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县2026年乌麻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2.建设规模:项目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70.53hm2
3.实施地点:**省**县长寨街道
4.服务期限:监测服务期为开工建设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为12个月
5.服务内容: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监测服务相关工作
6.服务费用:工程监测服务最高限价71800元,报价形式采用包干价
四、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和提供2024****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和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及投标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1.投标人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自身成本,自主合理报价。
2.投标文件(含报价材料)须严格密封,密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编制须参照附件格式执行。
4.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一律不予受理。
5.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10: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6.评标时间:2026年2月12日11:00(建议投标方选派代表出席评标会议)。
7.递交地点:**省**县长寨街道城南新区顺悦小区3栋3楼****
六、评审办法
依据参选单位提交的合格投标文件,采用最低投标报价法确定中标单位,按报价最低者确定中标价格;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最终中标的监测单位。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含休息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长寨街道办顺悦小区3号楼三楼
联系人:谢**
联系方式: 0854-****795, 187****4200
附件:**县2026年乌麻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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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