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6年乌麻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
第1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对**县2026年乌麻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现更改为:
(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本项目监理的各项协调工作;
③同一监理单位不可与其他单位组成不同的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明确联合体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之间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及以后的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时,对各方约束的保证等;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制作(递交)响应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原招标文件无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要求:
现增加为: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配备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3.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早上10:00标书代写
现更改为: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7日早上10:00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