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更改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6费用结算“1.招标控制价为97394.7305万元(**费控制价暂定92933.32万元(其中市政部分31103.14万元、土地整理部分61830.18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费:4086.70万元(投标时不参与下浮);施工图设计费控制价暂定374.7105万元)”更改为“1.招标控制价为97394.7305万元(**费控制价暂定92933.32万元(其中市政部分31103.14万元、土地整理部分61830.18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费:4086.70万元(投标时不参与下浮);施工图设计费控制价暂定632.5426万元)”。
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6“3.施工图设计费控制价暂定374.7105万元”更改为“3.施工图设计费控制价暂定632.5426万元(其中市政部分设计费为257.8321万元、建设用地整理费用为374.7105万元”。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