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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流村**村改造项目 **** 地块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东流村**村改造项目 **** 地块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东流村**村改造项目 **** 地块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保险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装修与安装工程等各项保险服务。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510.68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总局****银行****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公司。****事业单位登****事业单位****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公司(或分支机构)唯一的法人授权书(法****公司公章)(格式自拟)。
3.3投****银行****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设立和营业,****银行****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财产保险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公司的营业****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公司公章)(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3.4投标人必须为经**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后公布的符合**市要求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承保单位,具体以**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3.5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3.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2月14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市**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3月02日 14: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标书代写
**市**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开标室 标书代写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9150
联系地址:**省**市**区珠江东路28号**金融大厦35****集团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池工、王工
联系电话:156****6230、020-****0825
联系地址:**市**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采购方:****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