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相关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已收悉,现作出回复内容如下:
一、疑问一:招标文件“详审细则”P25页评分标准中投标企业体系认证:6.餐厅餐饮服务认证,得1分。8.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10.售后服务体系,得1分。
我司持有的《餐厅餐饮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这三个证书已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可通过输入证书编号或企业名称查询验证。
因各体系认证机构提供的证书名称有细微差别,我司提供以上证书是否可直接视为符合招标文件中“6.餐厅餐饮服务认证,得1分。8.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10.售后服务体系,得1分。"条款
回复:由专家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定
二、疑问二:招标文件“详审细则”P25页评分标准中投标企业荣誉:近三年以来,具有:2.****学校****管理部门颁发的“A级食堂”或“A级单位”,每个2分,最高得4分。;
经我方****管理局等主管部门进行正式核实,确认自2022年起,**市已全面停止并不再开展针对食堂的“A级食堂”或“A级单位”的评定工作。
回复:经****管理局、****管理局等主管部门核实,已停止对食堂的“A级食堂”或“A级单位”的评定工作,经研究决定,改为:近三年以来,具有:
1、投标供应商****协会颁发的奖励证书或荣誉称号的,得2分。
2.****学校****管理部门颁发的“A级食堂”或“A级单位”,每个2分,最高得4分。(本条取消‘近三年以来’的年限限制,无时间要求)
3、投标供应商或其所管项目(在管或已完成均可)在投标供应商管理期间,****事业单位)颁发的餐饮服务类(或质量类或卫生类或示范类或文明类)奖项(或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三、疑问三:招标文件“详审细则”P25页评分标准中投标企业荣誉:针对招标文件中关于“近三年以来,投标供应商或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餐饮服务类(或质量类、卫生类、示范类或文明类)奖项(或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的评分条款,我方认为将奖项获得时间限制在“近三年以来”过于严苛,缺乏合理性与公平性。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四、疑问四:招标文件“详审细则”P27页评分标准中‘拟派项目经理” “6.具有****总局****中心(CCAI)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培训合格证书,得2分。7.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达5年得1分,每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3分。
****总局****中心只是一个机构,****政府、也不够权威,具有唯一性;项目经理社保年限要求过长
回复:经研究决定改为:
6. 具有****总局****中心(CCAI)或市****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培训合格证书,得2分”。
7. 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达5年得1分,每增加一年得1分,满分3分。
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 ****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