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洲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兴宁区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生鲜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NNZC2026-G3-020002-ZMGS)质疑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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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石柱岭二路七号综合楼大院内**两排共24间

联系人:徐兴淑 联系电话:0771-677****

授权代表:邓双凤 联系电话:182********

邮政编码:530000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市**区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生鲜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

三、质疑事项答复

贵公司于2026年02月09日现场递交的关于**市**区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生鲜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编号:****,01分标)有关问题的质疑函已收悉,****公司的质疑事项,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认真核查,****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日****公司未按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标书代写

针对质疑事项1答复:贵公司质疑“**日****公司未按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未在‘具体服务内容’一栏填写具体服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应按无效标处理”。标书代写

经核查,**日****公司提交的01分标《开标一览表》中,“具体服务内容”栏明确载明“为****小学校(教学点)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制作餐食所需的食材,并提供配送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该表述是对非报价类信息进行合理引用与简化,****公司在《开标一览表》后完整附列了招标文件其中的《服务/技术需求一览表》(详见附件),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完整、明确、响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四、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结合综上所述,被质疑供应商**日****公司不存在违反“质疑事项一”的情形。本项目质疑事项1不成立,本项目采购活动按原计划推进。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在收到本答复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附件:01分标中标供应商开标一览表。标书代写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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