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对江镇垃圾清运承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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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对江镇垃圾清运承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询比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对江镇垃圾清运承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中学下行15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24日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对江镇垃圾清运承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询比 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70万元

采购范围:2026年对江镇垃圾清运承包服务项目服务要求全部内容。

采购内容:招标人指定的**县对江镇全部16****社区)的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至****发电厂(全部合计一个标段)

服务要求:1. 垃圾收集点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承包方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及镇属单位的调度,无条件增派车辆、人员,确保无垃圾积压,并高质量完成突击清运任务。

2. 清运车辆由招标人提供,承包方负责使用、保管与日常维护。车辆必须保持封闭运输,严禁途中遗撒。因承包方使用、保管或维护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的,由承包方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3. 每次清运作业后,须保证垃圾收集点及周边环境整洁。

4. 承包方须确保所使用车辆符合道路运输及交通安全法规,保险齐全有效,驾驶员具备合法有效证照。

5. 承包方全面负责清运作业中所有人员及财产安全,承担车辆油料、维修、保养、审验、保险及所有人员(含驾驶员、工人)的工资、福利、保险、安全责任等全部费用与风险。

6. 清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及因此产生的任何赔偿、处罚、纠纷,均由承包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连带或补充责任。

7. 服务范围为招标人指定的**县对江镇全部16****社区)的垃圾收集点。

履约考核与处罚规定:1. ****党政办、****社区)干部进行不定期检查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承包费支付的主要依据。

2. 发现垃圾清运不及时,导致垃圾池(箱)满溢的,每个满溢点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同一检查日内,****社区)出现多个满溢点,罚款累加计算。

3. 发现清运车辆敞盖行驶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发现承包方有焚烧垃圾行为的,每次处以500元罚款。

4. 被县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次视情节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

5. 上述所有罚款,招标人有权直接从当期或后期应付承包费中扣除,无需另行征得承包方同意。

服务期限:服务期暂定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如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重大活动保障或其他招标人认为必要的情形,招标人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仅按承包方已提供服务的实际时间,根据中标单价折算支付费用,且无需承担任何其他补偿或违约责任。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竞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1竞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或能调配满足日产日清要求的运输车辆及人员。

1.2竞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壹万叁千元整(¥13000.00)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无违约情形后无息退还。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比文件

时间:2026年2月12日08时30分至2026年2月15日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

地点:****中学下行150米,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询比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询比文件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询比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声明函原件、承诺函原件。

售价: 300 .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2月24日15点00分(**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询比。标书代写

地点:****中学下行150米,

五、开启

时间:2026年2月24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中学下行15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地址:本次询比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本次询比不收取询比保证金

八、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竞争性询比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询比文件》时间之外获取《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对江镇堰塘村

联系方式:吴娇娇136****72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省**市金**鼓场街道水岸绿洲一号楼三单元602室

联系方式:151****84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151****8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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