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6年对江镇垃圾清运承包服务项目(三次)已由****批准实施,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本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同意,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采购地点:**县对江镇全部16****社区)
2.2采购内容:招标人指定的**县对江镇全部16****社区)的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至****发电厂(全部合计一个标段)
2.3投资金额:70万元;
2.4计划服务期限:服务期暂定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如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重大活动保障或其他招标人认为必要的情形,招标人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仅按承包方已提供服务的实际时间,根据中标单价折算支付费用,且无需承担任何其他补偿或违约责任。
2.5招标范围:2026年对江镇垃圾清运承包服务项目(三次)服务要求全部内容。
2.6服务要求:1. 垃圾收集点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承包方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及镇属单位的调度,无条件增派车辆、人员,确保无垃圾积压,并高质量完成突击清运任务。
2. 清运车辆由招标人提供,承包方负责使用、保管与日常维护。车辆必须保持封闭运输,严禁途中遗撒。因承包方使用、保管或维护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的,由承包方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3. 每次清运作业后,须保证垃圾收集点及周边环境整洁。
4. 承包方须确保所使用车辆符合道路运输及交通安全法规,保险齐全有效,驾驶员具备合法有效证照。
5. 承包方全面负责清运作业中所有人员及财产安全,承担车辆油料、维修、保养、审验、保险及所有人员(含驾驶员、工人)的工资、福利、保险、安全责任等全部费用与风险。
6. 清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及因此产生的任何赔偿、处罚、纠纷,均由承包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连带或补充责任。
7. 服务范围为招标人指定的**县对江镇全部16****社区)的垃圾收集点。
2.7履约考核与处罚规定:1. ****党政办、****社区)干部进行不定期检查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承包费支付的主要依据。
2. 发现垃圾清运不及时,导致垃圾池(箱)满溢的,每个满溢点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同一检查日内,****社区)出现多个满溢点,罚款累加计算。
3. 发现清运车辆敞盖行驶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发现承包方有焚烧垃圾行为的,每次处以500元罚款。
4. 被县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次视情节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
5. 上述所有罚款,招标人有权直接从当期或后期应付承包费中扣除,无需另行征得承包方同意。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竞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竞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或能调配满足日产日清要求的运输车辆及人员。
3.3竞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壹万叁千元整(¥13000.00)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无违约情形后无息退还。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 2026年3月6日至 2026 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时(**时间,下同),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会议室登记报名(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登记的施工单位将拒绝参加谈判,报名费300元/家(售后不退)。
5. 谈判文件的递交
5.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15 时00 分,地点为:****会议室。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响应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 确认
在规定期限内持相关资料报名成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对江镇堰塘村
地 址:**省**市金**鼓场街道水岸绿洲一号楼三单元602室
联系人:吴娇娇 联系人:吴工
电 话:136****7240 电 话:181****1777
来源:****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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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县对江镇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