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汾湖高新区第十九届送戏下乡村村联动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汾湖高新区第十九届送戏下乡村村联动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高新区滨河路846号3-1室-52号
成交总价:人民币肆拾捌万柒仟贰佰元整(¥4872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汾湖高新区第十九届送戏下乡村村联动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或场次费用结算金额达到成交金额,先到为止(具体起始日期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罗伦、吴丽娟、姚益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九折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收费金额:人民币陆仟陆佰捌拾贰元伍角(¥:6682.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成交信息公****人民政府网。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联系人:包志刚
联系方式:0512-****4330
地 址:**市**区黎里镇芦莘大道11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路通鼎国际大厦508室
联系方式:0512-****5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衡兴燕
电 话:0512-****5689
十、附件
无
汾****管理中心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