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天悦16号地黑石村**村改造配套安置房建设项目桩基检测
二、项目说明:
本项目共**8栋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9080.25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21130.10 ㎡,1#-3#、5#-7#为高层住宅(1#、2#、3#、5#****社区用房/商业),4#为垃圾站,8#为多层商业。地下建筑面积约27950.15m,共计一层,功能为车库及设备用房以及人防,地下停872辆(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停车位)。建筑规划高度及消防高度均不大于80米。其中1#为组合建筑、3#与8#为组合建筑、5#为组合建筑;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室外给排水、消防、弱电、电气等。最终规模以批复为准。
三、项目预算:
预计桩基检测费用不超97.5158万元 (具体****中心出具的上限总价为上限,按实结算,具体详见附表)。
二、相关标准:五、检测依据及相关文件: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关于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事项的通知》(天财发[2017]28 号 );
5.天悦16号地黑石村**村改造配套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详勘报告。
三、技术规格:附表:检测项目清单
| 序号 | 检测项目 | 最大加 荷力 | 预估数量 (根) | 上限单价 (元) | 单位 | 合价 (元) | 备注 |
| 1 | 静载 (试桩) | 6600KN | 1 | 18480 | 元/根 | 18480 | |
| 9600KN | 1 | 26880 | 元/根 | 26880 | |||
| 11000KN | 1 | 30800 | 元/根 | 30800 | |||
| 2 | 垂直静载荷试验(工程桩) | 6000KN | 4 | 16800 | 元/根 | 67200 | |
| 8800KN | 5 | 24640 | 元/根 | 123200 | |||
| 11000KN | 2 | 30800 | 元/根 | 61600 | |||
| 6600KN | 2 | 18480 | 元/根 | 36960 | |||
| 9600KN | 3 | 26800 | 元/根 | 80400 | |||
| 8000KN | 3 | 22400 | 元/根 | 67200 | |||
| 3 | 水平静载荷试验(工程桩) | 400KN | 6 | 1120 | 元/根 | 6720 | |
| 600KN | 4 | 1680 | 元/根 | 6720 | |||
| 4 | 低应变 | / | 842 | 104 | 元/根 | 87568 | |
| 5 | 超声波 | / | 136 | 200 | 元/剖面 | 27200 | |
| 6 | 钻芯 | / | 73 | 180 | 元/米 | 279450 | 45根暂按20.5米计算,28根暂按22.5米计算 |
| 7 | 抗拔承载力试验锚杆(索) | / | 3 | 660 | 元/根 | 1980 | |
| 8 | 抗拔承载力工程锚杆(索) | / | 80 | 660 | 元/根 | 52800 | |
| 合计 | 975158 | ||||||
注:1、以上检测数量仅供参考,供应商所报清单单价不得高于上限单价。
2、对于上述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承诺及说明。
3、本项目为国有企业****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由采购人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的处理,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商务条款、相关评审办法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七、服务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通知成交人进场90天内。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岩土工程勘查报告、 施工记录等技术文件编制检测方案,经审核通过后实施,检测方案应经济合理,符合需现行建筑基桩设计规范和验收要求。
2.基桩检测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或者校准的有效期内,基桩 检测前,应对检测设备进行检查调试。
(二)检测方法及数量(按照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招标人初步拟定检测要求如下。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按现行规范及当地质检部门要求调整):
1.为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检测数量为成桩数的100%。
2.判断单桩坚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须进行单桩坚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数量不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
3.为检测灌注桩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采取钻芯法或超声波法检测,抽芯应钻至桩尖下50cm,检测总数量为成桩总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
六、验收标准:八、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成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不能出现质检站对本工程的二次检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质检站检测部分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单位对桩基检测有对比检测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接相关单位进行检测,成交供应商提交检测报告同时向招标人提交**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单位认可的对比检测报告。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六、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
1.付款人:****
2.检测费用:最终以区财评审定为准。
3.支付方式:提交全部检测报告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桩基础验收合格且经相关部门结算后支付剩余费用。
4.结算方式:本项目总价不作为结算的依据,检测费用按实际发生的检测工作量及供应商所报的单价进行结算;具体结算的详细要求以合同为准。
5.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九、其他要求
1、考虑到本项目须检测的基桩数量多,检测数量大,为确保项目总体施工进度,中标单位必须根据项目基桩施工进度和现场安排,适时安排检测任务。
2、中标单位自行组织检测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交通车辆,配备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人员应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认真按技术标准进行检测。
3、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检测试验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力、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