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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省**县郎步街道中港路84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省**县国购汽贸城E2座三楼 | |||
| 项目名称 | **县**排水防涝能力提升整治工程项目前期工作项目(二次) | |||
| 项目编号 | ****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2月12日09时0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地址:****气象台路99号(存在多址信息) 投标报价:****000.0元 工期(交货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相关需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招标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综合得分:95.54分 | |||
| 项目负责人:崔洪升 相关证书名称:给排水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证书编号:****31174 、 CS201****0313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企业业绩:**大道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八里台镇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园区B区雨污分流改造设计,**市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周边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区珠西支河恢复工程,荣获二〇二二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公司 地址:**市**区紫云大道9号 投标报价:****750.0元 工期(交货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相关需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招标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综合得分:95.2分 | |||
| 项目负责人:吴阳 相关证书名称:给排水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证书编号:202****00921、CS201****0912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甲级测绘资质 企业业绩:乐从镇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区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市市政雨污管网修复改造工程(**片区)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市快速路网三期工程项目,荣获二〇二二年度省第二十届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 项目负责人奖项: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市****总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设计院****公司) 地址:**市**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 、**市**区紫丹路 1 号设计产业园 1 号楼 投标报价:****500.0元 工期(交货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相关需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招标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综合得分:95.11分 | |||
| 项目负责人:戴明华 相关证书名称:给排水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证书编号:ZGA****4427、CS201****0303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乙级测绘资质 企业业绩:**区**东部流域第一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区**中部流域第一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区**西部流域第一批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及改造工程,2024年**市**区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一标段,花地河以西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非涉铁部分)EPC(施工图编制及施工)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南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荣获二〇二二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2月24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庹先生,联系电话:0563-****112,招标代理联系人:吴萍,联系电话:177****881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