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2025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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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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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本级2025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16:5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5****8895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先生135****8895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衡州大道西****交易中心15楼15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全女士0734-****522
附件:
附件1 ****本级2025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本级2025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住所地:**市

地址:**市**区**路17号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住所地:**市

地址:**市蒸****开发区(南临船**路东临家福路)东****停车场)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本级2025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3.项目内容:2025年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613450.36 元(折扣:70%)

大写:陆拾壹万叁仟肆佰伍拾元叁角陆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一《分项价格表》、附件二《车辆明细表》

3.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起始日期: 2026 年 2 月 27 日,

完成日期: 2027 年 2 月 26 日。

2.总日历天数: 365 天。

3.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或乙方维修场所。

4.方式: 按实际情况进行维修

四、付款

1.支付方式:****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2.支付进度:成交供应商所产生的维修保养费,按批次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付款。

3.支付条件:成交供应商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采购人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格式和内容按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规定制定。成交供应商不出具规定的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4.费用结算:成交供应商所产生的维修保养费,按批次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付款,即按实际维修保养项及其数量、项目成交总折扣据实结算(据实结算金额=各项维修(保养)项对应的单价上限值×实际维修保养项及其数量×项目成交总折扣)。

五、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1.质量保证

(1)维修质量按《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第7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2)在保修期内,因维修保养质量造成的机械故障、机械事故并由此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由负责维修车辆的成交供应商承担。

2.服务价格

由于全年车辆维修保养存在不可预见性,对于实际发生的未在《分项报价表》之内的维修或保养项,其维修所需配件材料费用按照同期市场行情均价乘以中标总折扣据实结算,其维修或保养费结算参照消防车维修或保养工时费成交折扣执行。采购人单次车辆维修费用材料单价在10000元以上或维修费用总价在30000元以上,由送修人签署意见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报告,由采购人派人予以核实。

3.服务流程

(1)车辆故障申报。车辆发生故障,驾驶人员应及时向采购人车辆管理人员报告故障情况,采购人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安排送检、维修故障车辆。

(2)车辆故障检测。维修企业或车辆故障检测机构出具车辆故障诊断结果,制订维修方案,提出排除该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总成)、消耗材料、工时的建议意见。

(3)确定维修项目。采购人根据维修企业或车辆故障检测机构的维修建议,确定故障车辆的维修事项。

(4)执行车辆维修。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的规定实施维修,并妥善保存更换的零部件以备查验。维修企业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车辆维修进展情况。

(5)维修完毕交验。维修结束,维修企业应当及时通知采购人验收接车,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交接车辆手续,并填报《车辆维修情况统计表》。

4.其他相关规定

(1)成交供应商负责组建、****维修队伍,成交供应商需派出技术人员到消防车辆生产厂家进行学习培训并取得维修授权。

(2)每年安排4次派人参与采购人组织的车辆维修巡检服务(至少2人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采购人组织开展车辆维保培训,成交供应商需指派技术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进行授课。

(4)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真实、准确的维修所需材料的厂家、品牌、价格、质量等信息,严禁使用翻新、副厂等假冒伪劣配件。如因维修不善、使用低劣配件造成采购人车辆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且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5)消防车除了底盘部分,更重要的是其上装部分,如水泵系统、泡沫系统、举高系统等专用灭火和救援设备。成交供应商对这些装置的维修需要遵循专门的消防技术标准和强制性认证要求。如因不符合专门的消防技术标准和强制性认证要求等问题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6)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并履行服务承诺。

(7)成交供应商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

(8)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或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成交供应商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若返修三次仍无法解决问题,或因维修质量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本次招标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授牌经营。

(10)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11)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维修救援。成交供应商应实行二十四小时维修接待与车辆市内现场施救工作,接到采购人电话指令后30分钟内到市内现场救援抢修, 根据作业内容面议定时完工。特殊情况,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派专人携带维修工具在现场待命,以便随时抢修。

(12)车辆需送维修点维修的拖车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3)违约责任

采购人将单独或组织相关部门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检查和监督,如成交供应商未按照以上条件认真履约的,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将给予警告处理,达到三次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维修资格。

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

5.考核标准

(1)第一时间接待采购人,使用文明用语,详细、准确、耐心地听取采购人车辆的维修意见/方案,了解采购人的需求及期望,车辆预检认真仔细,填写《接车预检单》详细认真并做好采购人财产登记,不详细扣1分。

(2)检查维修项目内容采购人如有不修的,要如实填写维修备忘录,并请采购人签字认可,未经采购人许可发现一次扣2分。

(3)按要求制作工单和整齐装订所有单据,准确估价,并向采购人说明估计维修费及修完后实际费用,请采购人签字,未经采购人同意发现一次扣5分。

(4)即时下达派工单,将采购人指引到采购人休息区休息,为采购人提供满意的服务,发现不指引采购人到休息区每次扣2分。

(5)做好接车前及交车前检查,当着采购人的面安放/拿掉防护“三件套”,并与采购人、车间、配件部密切沟通,发现一辆没有安放,扣1分。

(6)在扩大工单时要及时告知采购人新增维修项目所需要的时间与费用,并经采购人认可,未经采购人同意发现一次扣5分。

(7)做好交车前所有准备,陪同采购人在车旁交车时,详细向采购人解释已完成的车辆维修工作内容,未按交车流程交车,发现一次扣2分。

(8)建立采购人档案,做到一车一档,保证资料完整,电子档资料交车前,竣工后资料、照片完整,资料不完整,每台车扣1分。

(9)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规范使用各种设备,并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操作不当造成损坏一次扣2分。

(10)在维修工单承诺的时间内完成作业,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采购人联系,为及时通知造成工作延误的每次扣2分。

(11)节约能源,减少成本,对喷漆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辅料要合理利用,避免造成材料浪费,造成材料浪费的一次扣2分。

备注:

单项扣分不超过本项目单项最高分值。

考核实行100分制,合格为80分(含)以上,优秀为95分(含)以上,每月进行考核;考核处罚:成交供应商如累计三次低于考核合格标准(80分),采购人有权提请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六、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动乱、罢工等)或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过有效通知方式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可免除相应违约责任。因出现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2、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此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保函费等合理开支。

3、本协议首部所列地址、电话通讯方式如有改变,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以变更前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含法律文书送达不能的视为默认送达到位,邮件被退还之日视为已经送达到位,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变更人自行承担。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投标响应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6 年 2 月 27 日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地点: ****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政府采购办备案(盖章):

附件:

一、分项价格表

二、车辆明细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路17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135****8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衡州大道西****交易中心15楼1502室

联系方式:全女士0734-****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35****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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