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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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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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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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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应急兼中水回用管工程质量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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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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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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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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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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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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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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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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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发改审〔2025〕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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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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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见证取样检测、原材料进场复检、工序质量检测、实体质量检测、功能性试验、专项检测、竣工验收备案检测,以及发包人委托的其他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检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我司书面指令为准。同时,投标人须负责按规定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合规检测报告,全程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工作,对出具的所有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终身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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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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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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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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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贷款及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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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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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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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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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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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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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价格按照《**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收费参考标准》的40%计取,根据检测项目及完成数量按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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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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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项目保修期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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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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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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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检测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钢结构、市政工程材料及道路工程检测专项资质(注:必须具备本项目中各项检测项目所需的专项试验检测能力)。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应按照《**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相应备案证书,且检测范围必须符合上述相应资格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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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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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数据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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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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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主要条款事项 1.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2.工期(同步施工进度要求): 检测周期:①检测工作应与施工各环节穿插进行,并以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前提;②检测单位应在接到委托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检测条件交底,并在48小时内进场检测,检测项目在现场检测完成后5天内提供检测结果,7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法定要求的检测时长超过此期限的除外)。 3.合同支付方式: 检测费用的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检测费用,即按照当季度提交相应的检测报告并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等额税务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季度已完成检测费用的80%,直至按要求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完成所有的检测工作且提供正式检测成果资料后据实结算支付余款。 (二)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5套;电子文档1套。 2.检测报告应加盖 CMA 认证章(如需)及单位公章,数据真实有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及合同工期确保检测项目完成。 3.本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检测数量以发包人的书面委托为准。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特殊情况且乙方不具备的资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委托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交不真实报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将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相****园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在五年内不邀****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检测相关的所有工作,同时上报主管部门按县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管理部门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并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其信誉不良情况。 2.每次检测完毕乙方应及时整理检测资料并于7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检测结果的,每超过一日,应支付违约金 3000元人民币,违约金从检测费中扣除。(法定要求的检测时长超过此期限的除外) 3.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中途中止合同或转包合同,应当退回所有工程进度付款,并按照合同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4.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5.诉讼相关费用承担:若因乙方未履行本项目合同项下义务导致发包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在服务周期内,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如要更换,需经甲方批准。经批准变更的负责人资格条件不得低于原条件。除因离职或生病等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人员变更外,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违约金从检测费中扣除。 服务期间为保证发生突变及重大危险时能及时响应,乙方所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需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发包人现场,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不能及时到现场需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违约金从检测费中扣除。 7.甲方通知乙方到位进行检测的,若乙方未能及时(24小时内)到岗开展相关工作的,乙方须支付违约金3000元/次,违约金从检测费中扣除,超过3次(含3次)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不支付未支付的相关服务费。 8.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出台有关该项目的政策调整,继续履行合同违反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的,发包人须提前30日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合同解除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9.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0.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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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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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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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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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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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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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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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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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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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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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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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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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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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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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0595-****7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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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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