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基地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2-0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五象大道401****广场1号楼二十五层2525号
被投诉人 1 :****学院
地址:**市**群来坡巷161号
被投诉人 2 :**中信****公司
地址:**市**区前程路4号**星城第1幢14层1401、1402、1403号房
相关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长堎镇子实路1589号2栋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中标公司投标产品重量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
投诉事项2:中标公司投标产品重量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
投诉事项3:中标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关键信息(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属性),与该制造商在其他项目中信息严重不一致,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事项2、事项3均不成立,驳回投诉。恢复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
2026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