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人”)对“****2026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进行招标,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3.招标人:****(以下简称:肇水发展)
4.项目内容:****本****公司)、**市****公司、**市****公司、**市****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四****公司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
5.项目期限:1年
6.项目基本要求:
| 保障内容 |
保障金额(元) |
保障责任 |
| 意外伤害保险 |
20万/年 |
身故保险金 |
| 意外伤害保险 |
20万/年 |
按伤残程度,最高全额 |
| 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
4万/年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 重大疾病保险 |
4万/人/年 |
观察期为一个月,囊括33种重大疾病,不含既往病 史)(原参保人员视同为连续参保,不设观察期) |
| 疾病身故保险 |
5万/人/年 |
观察期为一个月,不含既往病 史)(原参保人员视同为连续参保,不设观察期) |
| 疾病医疗保险 |
4万/人/年 |
100元免赔,重大疾病90%给付、特殊门诊80%给付、普通医疗70%给付。(含既往病史) |
| 疾病、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
200元/天 |
住院津贴(含既往病史) |
| ★承保方须承诺本项目原参保人员视同为连续参保,所有保障内容生效日期为2026年3月24日零时起。(此项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义,加盖公章) ★若投标人报价的任意一项保障内容的保障金额低于项目基本要求中明确的对应保障金额标准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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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保费:人民币600.00元/人/年(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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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 |
单价(单位:元/人) |
人数(单位:人) |
总额(单位:元) |
| 发展本部 ****公司) |
600 |
235 |
141000.00 |
| ****公司 |
25 |
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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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82 |
49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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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69 |
4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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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155 |
9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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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64 |
38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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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46 |
27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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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19 |
1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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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 |
179 |
107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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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874 |
524400.00 |
7.最高限价:
(1)本项目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最高保费限价为人民币600.00元/人/年(含税),此价格为年度人均投保费用(即保费),用于支付保险服务成本,保险保障金额(保额)由投标人根据自身产品方案另行明确,且需符合国家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相关规定;
(2)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制单价,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合同(保险单)、发票、企业管理费、利润分析、税金分析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本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以投标报价的含税单价为价格评分依据。如投标报价的价税单价与不含税单价计算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的含税单价为准。
8.交易方式:本项目由****统一进行招标。招标后,由肇水发展及其下属单位与中标人签订保险单,采购和结算则由肇水发展或其下属单位按保单约定条款与中标人执行。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该分支机构须取得具备****公司的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3.****银行****委员会****管理局监管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及其下属各级企业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并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最****委员会提供的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义)
投标人需登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注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11日下午17:00(**时间)标书代写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3月20日上午9:30(**时间);标书代写
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1)网上提交:投标人需登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网上提交已签字和加盖公章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提交(只需中标人提交):投标阶段投标人无需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招标人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以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式至以下地址及收件人:**市西**路12号****管理部****中心),翟小姐,0758-****623。
若中标人在阳光采购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阳光采购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以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标书代写(若本项目因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导致投标人不足而招标失败的,此潜在投标人将不能作为招标人邀请类采购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的邀请对象)
4.开标地点:**市西**路12号肇水大楼七楼B会议室。标书代写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及“肇水集团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区西**路12号
技术联系人及电话:谭先生,0758-****736
商务联系人及电话:翟小姐,0758-****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