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星**)员工宿舍、托康楼及综合楼功能室家具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更正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带“▲”技术参数)”分项标书代写
更正前:
| 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带“▲”技术参数) (27.0分) |
根据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三、技术标准及要求”的“▲”条款(共36条)响应进行评审,每满足(正偏离或无偏离)采购需求中的一项▲标记重要技术参数得0.75分,此项最高得27分。 【注:采购需求中“▲”条款参数,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并在对应需响应的检验指标进行圈注标记,不提供、不圈注或提供部分与技术参数要求对应的检测报告不符视为负偏离。若投标人的检测报告所示家具原材料或成品名称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名称不一致但实际使用功能相同的,投标人需对该投标产品的材料及其功能属性做出说明,否则不得分。】 报告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告:①报告中检测依据须有明确的检测标准,一般为获得CMA资质认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IEC、ISO、ITU等国际标准,****政府部门相关文件。提供报告中检测标准在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证明,须在****总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查询(http://cma.****.cn/cma/solr/tBzAbilitySearch/list?flag=hide),报告中的检测标准与查询结果均须一一对应,并提供截图证明。 ②以下几种情形视为无效报告: (1)在检验报告中“检验依据”或“检验项目”栏内具体项目标注“*”、“★”、“▲”及类似符号,并在检验报告中声明标注以上符号的检验检测项目超出或未获得CMA资质认定,相关数据不具备公正性。 (2)检验报告的“检验检测依据/标准”栏未注明具体检验检测方法或标准,或标注“根据企业委托”或“企业技术要求”等类似表述检验检测的 。 (3)在检验报告中声明“检验检测数据由委托方提供,缺乏机构自身检测验证”等类似内容。标书代写 |
更正后:
| 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带“▲”技术参数) (27.0分) |
根据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三、技术标准及要求”的“▲”条款(共36条)响应进行评审,每满足(正偏离或无偏离)采购需求中的一项▲标记重要技术参数得0.75分,此项最高得27分。 【注:采购需求中“▲”条款参数,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并在对应需响应的检验指标进行圈注标记,不提供、不圈注或提供部分与技术参数要求对应的检测报告不符视为负偏离。若投标人的检测报告所示家具原材料或成品名称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名称不一致但实际使用功能相同的,投标人需对该投标产品的材料及其功能属性做出说明,否则不得分。】 报告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告:①报告中检测依据须有明确的检测标准,一般为获得CMA资质认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IEC、ISO、ITU等国际标准,****政府部门相关文件。提供报告中检测标准在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证明,须提供在以下官方平台之一的查询结果:(1)****总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查询(http://cma.****.cn/cma/solr/tBzAbilitySearch/list?flag=hide);(2)**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3)该机构发证的省/****管理局信息公示平台官网。报告中的检测标准与查询结果均须一一对应,并提供截图证明。 ②以下几种情形视为无效报告: (1)在检验报告中“检验依据”或“检验项目”栏内具体项目标注“*”、“★”、“▲”及类似符号,并在检验报告中声明标注以上符号的检验检测项目超出或未获得CMA资质认定,相关数据不具备公正性。 (2)检验报告的“检验检测依据/标准”栏未注明具体检验检测方法或标准,或标注“根据企业委托”或“企业技术要求”等类似表述检验检测的 。 (3)在检验报告中声明“检验检测数据由委托方提供,缺乏机构自身检测验证”等类似内容。标书代写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6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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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市残疾人安养院
地 址:**市**区钟落潭镇陈洞枝峰街623号
联系方式:020-****8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020-****6437、020-****61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颖妍(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标书代写
电 话:020-****6437、020-****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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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