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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街道2025年果蔬及厨余垃圾前端清运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梅林街道2025年果蔬及厨余垃圾前端清运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梅林街道2025年果蔬及厨余垃圾前端清运服务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关于合同金额的变更 原合同“第二条 费用支付1.合同价格: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约定价款为****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零贰万元整,此价款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对乙方承担任何价款以外费用。修改为“第二条 费用支付1.合同价格:总额暂定总价人民币286.9万元,最终以财政资金保障情况及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据实核算。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当月支付首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0%;(2)项目运行后,每月按是否达到成果要求进行考核,根据月考核情况支付当月服务费,每月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3)服务期结束后,经考核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修改为2.付款方式:(1)项目运行后支付暂定总额的30%,即人民币860700元(大写:捌拾陆万零柒佰元)。(2)项目运行开始后,按照采购要求和合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合格的每自然月最多支付总额的5%,即人民币143450元(大写:拾肆万叁仟肆佰伍拾元);(3)甲方在服务期结束后,按验收结果支付合同总额的10%(甲方累计的付款最终付款金额不高于合同暂定总价)。 二、关于合同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变更 原合同三、服务内容及要求1.对梅林街道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店等单位的果蔬垃圾,及住宅小区和**村每日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前端收运,清运公司每日收运总量必须高于街道果蔬和厨余垃圾达标值45.98吨(如后续******执法局要求的达标值有变化,以补充协议及最新规定为准)。修改为1.对梅林街道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店等单位的果蔬垃圾,及住宅小区和**村每日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前端收运,清运公司每日收运总量必须高于街道果蔬和厨余垃圾达标值43.68吨(如后续******执法局要求的达标值有变化,以补充协议及最新规定为准)。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财政预算缩减,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福财〔2021〕173号)“三、合同变更(二)可变更的情形2.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核减采购标的内容。在双方同意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合同采购标的内容,但合同金额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进行相应核减”,在双方公平自愿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依据工作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部分内容,以保障本项目后续顺利开展。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3月09日至2026年03月1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 地址:**市**区梅林街道梅华路124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福民路123****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1762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附件(2)
梅林街道2025年果蔬及厨余垃圾前端清运服务合同补充协议.pdf下载预览
梅林街道2025年果蔬及厨余垃前端清运服务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xls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