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YXHT-****-A-2026-1
二、合同名称: 梅林街道2025年果蔬及厨余垃圾前端清运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梅林街道2025年果蔬及厨余垃圾前端清运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梅华路124****办事处
联系方式:0755-****0233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龙****社区创业花园177-180栋915
联系方式:186****26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梅林街道2025年果蔬及厨余垃圾前端清运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对梅林街道果蔬、厨余垃圾进行前端收运,清运公司每日收运量必须高于街道果蔬、厨余垃圾达标值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00
合同金额: 302.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服务期为2026年1月19日至2027年1月18日),服务地点为梅林街道辖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09
九、其他补充事宜:一、关于合同金额的变更 原合同“第二条 费用支付1.合同价格: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约定价款为****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零贰万元整,此价款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对乙方承担任何价款以外费用。修改为“第二条 费用支付1.合同价格:总额暂定总价人民币286.9万元,最终以财政资金保障情况及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据实核算。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当月支付首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0%;(2)项目运行后,每月按是否达到成果要求进行考核,根据月考核情况支付当月服务费,每月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3)服务期结束后,经考核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修改为2.付款方式:(1)项目运行后支付暂定总额的30%,即人民币860700元(大写:捌拾陆万零柒佰元)。(2)项目运行开始后,按照采购要求和合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合格的每自然月最多支付总额的5%,即人民币143450元(大写:拾肆万叁仟肆佰伍拾元);(3)甲方在服务期结束后,按验收结果支付合同总额的10%(甲方累计的付款最终付款金额不高于合同暂定总价)。 二、关于合同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变更 原合同三、服务内容及要求1.对梅林街道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店等单位的果蔬垃圾,及住宅小区和**村每日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前端收运,清运公司每日收运总量必须高于街道果蔬和厨余垃圾达标值45.98吨(如后续******执法局要求的达标值有变化,以补充协议及最新规定为准)。修改为1.对梅林街道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店等单位的果蔬垃圾,及住宅小区和**村每日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前端收运,清运公司每日收运总量必须高于街道果蔬和厨余垃圾达标值43.68吨(如后续******执法局要求的达标值有变化,以补充协议及最新规定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