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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现对5万吨再生金属**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5万吨再生金属**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开发区四厂区一路以南、四厂区二路以北。
(4)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68599.61平方米(约合102.9亩),新增建筑面积40665平方米,固定资产投资3.24亿元;主要**两条富氧侧吹倾动炉系统、一套电解系统、一套精制硫酸镍系统、一套浸出系统、一套冶炼烟气制酸及脱硫系统、一套渣选矿系统、一套阳极泥处理系统,以及固废储存、污水处理、水循环系统、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阴极铜5万吨、硫酸4.2万吨(以100%H2S04计)、精制硫酸镍1.8万吨、粗硒10.08吨、金锭1.3吨、银锭3.34吨、海绵铂0.31吨、海绵钯0.44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春祚 联系电话:176****755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洁华****公司;
联系人:牛明 联系电话:187****49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项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可发送电子邮件至****@qq.com或将公众意见表以书信方式邮寄至****进行意见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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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