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5万吨再生金属**综合利用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5万吨再生金属**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开发区四厂区一路以南、四厂区二路以北。
(4)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68599.61平方米(约合102.9亩),新增建筑面积40665平方米,固定资产投资3.24亿元;主要**两条富氧侧吹倾动炉系统、一套电解系统、一套精制硫酸镍系统、一套浸出系统、一套冶炼烟气制酸及脱硫系统、一套渣选矿系统、一套阳极泥处理系统,以及固废储存、污水处理、水循环系统、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阴极铜5万吨、硫酸4.2万吨(以100%H2S04计)、精制硫酸镍1.8万吨、粗硒10.08吨、金锭1.3吨、银锭3.34吨、海绵铂0.31吨、海绵钯0.44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nl8zInt16laZ3xt8YfxOEA 提取码: 6ahm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1)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春祚 联系电话:176****7552。
(2)评价单位名称:**洁华****公司
联系人:牛明;联系电话:187****4900。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但不限于规划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附近单位、专家学者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项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电子邮箱:****@qq.com,邮寄地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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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