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药品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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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以下简称国家接续项目)工作,****工作部署,开展国家接续项目中选药品信息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药品范围

国家接续项目中选药品(具体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

三、申报方式

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通过“药品产品列表”查看中选药品信息。

(一)对于子系统“药品产品列表”**已有生效状态数据信息的产品,企业无需新增。

(二)对于子系统中未有数据信息的产品,子系统已同步原“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项目”产品信息,请企业核对并补充维护相关信息。

(三)对于子系统**有未生效状态数据信息的产品,请企业核对并维护相关信息,尽快提交审核并留意产品审核状态。

四、其他事项

(一)供应清单内的中选产品,相关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填报。

(二)请企业认真查看和核对系统中已生效药品的注册批件(包括再注册批件、补充生产批件等)、说明书等,如有过期或有更新的,请及时更新维护,以免影响后续交易资格。

(三)为保障我省中选药品用药供应,请各企业提前做好组织生产、备货工作,确保我省国家接续项目工作顺利推进。

(四)约定量查看及配送关系维护时间等将另行通知,请企业关注网站信息。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999-4-3

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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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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