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五通金融商务区安置房(C34地块) (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勘察设计招标 |
|
| 澄清、修改纪要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18.5.21条款中的附件2:《项目设计人员配备表》内容修改为: 1、关于主体设计人员的要求 ①设计人应排投标时承诺的设计人员承担本项目工作,且相关设计人员必须如实配备并参与设计工作; ②各个专业设计负责人建议优先推荐有丰富项目经验的人员。 2、关于设计人推荐的专项设计人员/团队/单位的要求 ①各个专项设计单位及设计负责人建议优先推荐有丰富项目经验的人员。 3、关于设计人推荐的专项设计人员/团队/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优先选择同类型项目业绩; ②优先选择规模不小于本项目的业绩; ③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方案文本、施工图纸、获奖凭证; ④效果类专项设计业绩材料建议包含过往项目案例及案例的落地照片; ⑤设计主创、项目总负责统筹人、施工图负责人、结构负责人、驻场负责人等团队名单(含联系方式、相同业态项目业绩); ⑥具备结构审核计算能力。 4、填表说明: ①合同签订时,设计人应提供主体及无需分包的专项设计人员名单,作为合同附件。 ②设计人需要进行分包的专项设计单位名单在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完成确认后提供,并加盖设计人公章。 二、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澄清、修改纪要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纪要内容为准。 |
||||
|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3月17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3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