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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学校(暂定名)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2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学校(暂定名)项目设计招标文件补疑3
****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四、设计服务要求”——“****公司、分院的,参与本项目的设****总院人员,****总院本部的人数不得少于 50%。”请问该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不为同一个人
答: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以不为同一个人。
2.我单位近期已完成企业名称变更,****管理局完成备案,现相关资质证书名称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本次投标我单位将提供新营业执照、原资****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变更通知书,以上材料是否满足本次投标文件要求加急标书代写
答:提供新营业执照、原资****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变更通知书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翠微路 1710 号
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0551-****8928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莫晓
联系方式:0551-****3288、****3831
2026年03月18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8日
附件:****补疑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