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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服务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服务项目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办事处黄金路118号商住楼西侧一层2-6号、二层2-1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资格审查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供应商符合性审查未严格依照招投标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执行。
事实依据:1、《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16页,明确要求符合性审查需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中的条款,****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实质性响应符合审查表为评审依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而技术参数部分,技术要求附件《服务要求》(七)其他服务要求2.考点建设(2)中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考场面积须达到按机位数 1 台:面积 1.5 平方米比例要求,同时提供考场面积的产权归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市**区、**区、**区考点相关证明材料(场地归属权为自有产权的,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期限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内有效的租赁合同及出租人的自有产权证明)。 2、****公司提供的考场均有租赁****(南垭路校区)机位,经核实了解,该校仅能提供土地使用证,而无场地产权证明,****公司****公司根本无法提供出租人的自有产权证明。****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应通过。 3、****公司在大学城考区均****大学的考试机位,****大学****公司****公司签订任何租赁合同,也未授权其他单位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公司是否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提供了有效租赁合同,以及租赁合同出租人与产权证明权利人是否同一。若出租人及产权人不同一,且出租无有效授权情况下,应视为该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租赁合同。 4、****公司不能提供三考区机位数的有效产权证明,因此该两家供应商提供的机位数与考场面积不符合1 台:面积 1.5 平方米比例要求。 5、兴黔公司联合体成员**市海****公司,系质疑项目涉及服务“**会计资格考试系统”(无纸化考试系统(C/S架构)及网上评卷系统运行维护升级改造)的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不得参与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第五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第三十二条 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人对废标行为提起的投诉事项成立的,财政部门应当认定废标行为无效。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请求:1、请求核查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第一名**省兴黔宏****公司(以下简称“兴黔公司”)、第二名全美在线(北****公司(以下简称“全美公司”)的符合性审查过程,确认其未严格按照招投标采购文件要求通过审查; 2、请求确****公司中标资格无效。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答复内容:根据采购文件中符合性审查表-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进行审查,全美在线(北****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要求。 事实依据:1、全美在线(北****公司未按采购文件中符合性审查表-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的评审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性审查应予不通过。 2、**省兴黔宏****公司的联合体成员**市海****公司所参与的“2025至2027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建设项目”,与本项目分属两个不同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之规定情形。 上述质疑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本项目评审结果。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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