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编号:****)
*重要提示: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一、招商人
****,联系人:赖晰然,电话:133****7998;
包件1-4、7-9联系人:张婧怡,电话150****7622;
包件5联系人:唐威娜,电话135****8501;
包件6联系人:汤俊午,电话180****0077;
包件10、11-13联系人:林萍芬,电话138****8828;
二、招商项目及招商底价
本次招商项目共分为13个包件,****车站商业点位招商包件。
| ****公司2026****车站商业招商项目表 |
|||||||||
| 包件号 |
商业点位 |
建筑面积 |
招商底价 |
单项 |
招商 |
年递 |
竞商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 日单价 |
年总价(万元/年) |
||||||||
| 1 |
**站HC-110知名连锁单一品牌食品商业点位 |
24 |
26.31 |
23.05 |
23.05 |
1 |
/ |
5 |
|
| 2 |
**北站HC-03品牌烤卤商业点位 |
29 |
13.74 |
14.54 |
45.89 |
3 |
5 |
5 |
|
| 3 |
**站HC-01品牌烤卤商业点位 |
78.11 |
2.78 |
7.93 |
25.01 |
3 |
5 |
5 |
|
| 4 |
**站HC-06单一品牌食品商业点位 |
78.11 |
2.78 |
7.93 |
25.01 |
3 |
5 |
5 |
|
| 5 |
**站候车层HC-74号零售(进口及保税商品)商业点位 |
32.84 |
13.69 |
16.41 |
90.72 |
5 |
5 |
10 |
保底租金与经营提成两者取高;经营提成为销售收入的20%(税率9%) |
| 6 |
**站HC-02号零售(进口及保税商品)商业点位 |
36.49 |
13.7 |
18.25 |
100.88 |
5 |
5 |
11 |
保底租金与经营提成两者取高;经营提成为销售收入的20%(税率9%) |
| 7 |
**站HC-04便利店商业点位 |
171.77 |
11 |
68.97 |
217.62 |
3 |
5 |
22 |
|
| 8 |
**站HC-03便利店商业点位 |
171.77 |
8.93 |
55.99 |
176.67 |
3 |
5 |
18 |
|
| 9 |
玉**站HC-102号便利店点位 |
50.57 |
25.89 |
47.79 |
150.80 |
3 |
5 |
16 |
|
| 10 |
**站HC-06****便利店商业点位 |
141.7 |
18.19 |
94.08 |
296.87 |
3 |
5 |
30 |
|
| 11 |
**西站HC-14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101.08 |
26.23 |
53.86 |
169.95 |
3 |
5 |
17 |
1.保底租金与经营提成两者取高;经营提成为销售收入的20%(税率9%)。 |
| **东站HC-05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58.19 |
||||||||
| **东站HC-03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25.79 |
||||||||
| **西站HC-02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68.09 |
||||||||
| **站PT206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62.16 |
||||||||
| ****广场HC-05-01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19.34 |
||||||||
| **南站ZT-04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20.91 |
||||||||
| **站ZT-01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58.68 |
||||||||
| **站ZT-107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20.2 |
||||||||
| **站站台层209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18.1 |
||||||||
| **市站HC-103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117 |
||||||||
| 12 |
**站HC-10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194.33 |
16.01 |
45.84 |
153.16 |
3 |
5 |
16 |
1.保底租金与经营提成两者取高;经营提成为销售收入的20%(税率9%); |
| ****广场HC-06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60.71 |
||||||||
| ****广场HC-05-02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56.9 |
||||||||
| **南站ZT-01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192.01 |
||||||||
| **站ZT-106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20.2 |
||||||||
| **站候车层325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49 |
||||||||
| **站HC-07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49.66 |
||||||||
| **站ND101-1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200 |
||||||||
| 13 |
**西站HC-1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101.81 |
15.29 |
42.28 |
133.42 |
3 |
5 |
14 |
1.保底租金与经营提成两者取高;经营提成为销售收入的20%(税率9%) |
| **东站HC-02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20.06 |
||||||||
| **站HC-03(原HC-26)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225.27 |
||||||||
| ****广场HC-11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72.89 |
||||||||
| **站FZJC-09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187.36 |
||||||||
| **站HC-204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17.16 |
||||||||
| **站HC-08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87.84 |
||||||||
| **南站HC-102号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商业点位 |
10.31 |
||||||||
注:非食品类业态不含酒类展示;各类业态不得经营共享充电宝业务。
三、招商方式
本次招商采用有底价的公开竞价招商方式。
四、竞商人资质要求
(1)竞商人须为有效存续的法人企业、其他法人组织。竞商保证金、招商经营费用及履约保证金,须由竞商或中商单位账户缴纳;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商。
(2)竞商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根据包件设定及招商底价确定,具体为:年招商底价1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内的,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金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竞商日前一****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工****公司章程、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网的相关信息截图等以上任何一种资料)。
(3)参与**站、**西站、**站、**南站、**站、**北站商业点位竞商的品牌,为确保良性竞争,便利店、品牌烤卤业态同站同一品牌不得超过3家,餐饮(含轻餐饮)业态同层同一品牌不得超过1家。超过规定数量的,招商人有权拒绝其参与该业态包件的竞商。
(4)所有包件竞商人为自有品牌的须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加盟经营须提供品牌注册人授予的本次竞商唯一授权书;特许经营须提供特许经营协议。同一品牌不得有多个竞商人竞商同一包件。参与知名连锁品牌饮品、知名连锁单一品牌食品、知名连锁品牌餐饮(含中式西式)、知名连锁品牌烤卤、****便利店包件竞商的品牌须在**开设数量达100家及以上门店,并提供证明材料。
(5)参与零售(进口及保税商品)业态的竞商人须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海关备案凭证”,具有“铁路货运”方式进口海外商品直采资质,能够提供近一年内“中华人民**国进口货物报关单”。
(6)参与非食品(自助共享设备)业态竞标的竞商人,竞商人须拥有独立且支持扫码支付的运营管理系统,为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相关系统须达到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要求,并提供在2026年1月1日前取得的相关证书。
(7)租金收入采取“保底租金与经营提成两者取高”的包件,竞商人中商后必须按要求提供门店实际经营收银记录,提供收银系统监管账号并开立专属收银监管账户,向招商人开放系统接口并提供数据共享;招商人完成 ERP 系统部署后须立即接入,实现收银数据的实时同步、全程监管。双方收银对账采用月度固定对账模式,每月对上月实际经营收入进行核对确认;若月度实际分成金额超出保底租金,超出部分由中商人于次月底前足额补足至招商人指定账户。
(8)竞商人或竞商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无犯罪记录,****公司无法律诉讼;竞商企业最近三年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截止评审当日上述主体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招商公告发出日之前一年内,****集团公司管内无项目竞商或合同履约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延迟签订合同或进场超期、无故弃商、提前解约以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等)。竞商人至竞价日止,****车站商业点位,自2025年3月1****公司各级检查考核A类及以上安全问题(包含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劳动安全等)未超过3个,因违规经营或不良舆情被招商人约谈未超过3次。
五、竞商要求
1.招商价格及税费事项。本次招商网点的招商底价均含增值税,即竞商人中商价为场地使用费和增值税之和,增值税率均为9%。
2.竞商保证金、中商人场地使用费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竞商保证金原则上不低于招商总底价10%,不足五万元按五万元计算;场地使用费按季度支付,且先付后用;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为不低于第一年场地使用费和增值税之和的25%。
3.招商文件费用:0元/包件。
4.租金收取和支付。****车站商业经营管理信息系统(ERP)建成后,租金收取改为保底租金(招商成交价和递增金额)与经营提成两者取其高的方式,经营提成低于保底租金的,招商人按保底租金收取;经营提成超过保底租金的,招商人按经营提成收取租金。二是经营提成比例为:餐饮、轻餐饮(含品牌饮品)提成比例为营业额的21%,便利店、单一品牌食品等其他业态提成比例为营业额的20%。三是租金收取按照先付后用的原则,按季度支付租金。
5.其他要求。一是对于餐饮、便利店等商业经营业态,竞商单位需承诺响应“同城同质同价”。二是招商人正在推进客站商业经营管理信息系统(ERP)建设,中商户需接入该系统,并落实有关管理要求。三是接受招商人要求的经营规范准则,合同履行过程中须****车站商业经营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标准、员工着装等。四是须按照招商人铁路装修规范进行装修,须接受招商人规定的店招制作、水电安装、弱电铺设等相关规定。五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执行国家、铁路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公司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六、招商议程安排与说明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7日(每日9:00时至11:00时、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注册并报名(首次报名前完成注册)。国铁招商平台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2)线下报名。在国铁招商平台注册并报名成功后,在招商代理机构或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竞商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报名截图(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或将相关材料发送至****@qq.com电子邮箱。
2.招商文件获取方式。竞商人报名成功后,可在招商代理机构及招商人指定办公点领取招商文件,但购得招商文件者不作为当然竞商资格确认。招商代理机构及招商人具体情况如下:
(1)招商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西路96****银行)4****公司****基地,联系人:应工,手机:158****7760,电子邮箱:****@qq.com。
(2)****,联系人:赖晰然,电话:133****7998。
3.现场勘查时间:2026年3月27日17:00前(竞商人自行勘察)。
4.凡对本次招商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26年3月27日17时前与招商人联系。
5.竞商人必须向招商人购买招商文件并登记备案,且竞商人报名时须明确所参与竞商的包件号,竞商人不得参与未报名包件的竞商,否则按无效竞商处理。
6.招商会时间:详见招商文件。
7.招商会地点:详见招商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zs.****.cn)上发布。
****
2026年3月19日
附件:
竞商报名表
| 项目编号: |
|
| 报名人全称(公章): |
|
| 报名包件号 |
第 包件 |
|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人) (签字) |
|
| 电话 |
|
| 邮箱 |
|
| 备注 |
报名表必须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人填写,未报名并获取招商文件的,竞商无效;获取招商文件者不作为当然竞商资格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