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将招标文件第三章五、报价要求10.分项报价明细表要求“(5)若投标人或拟配置工作人员享受优惠(减免)等政策,享受期不能覆盖完本项目服务期限的,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并平均到服务期内。本项目投标人或拟配置工作人员享受优惠(减免)等政策享受期按2026年4月1日(含)开始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减免)无需按照上述优惠(减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更正为“(5)若投标人或拟配置工作人员享受优惠(减免)等政策,享受期不能覆盖完本项目服务期限的,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并平均到服务期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减免)无需按照上述优惠(减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事项二:将招标文件第三章五、报价要求10.分项报价明细表要求新增一条“(8)本项目费用起算时间、投标人及其拟配置工作人员享受优惠(减免)等政策享受期按2026年4月1日(含)开始计算。(注:该时间仅为统一各投标人报价口径,实际履约时间以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更正事项三:格式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对应调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0日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号:510********200048746[2026]00193 ,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 地 址:**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028-****2648。
三、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名称:****
地址:**省**市**县王泗镇三柏村五组99号
联系方式:028-****0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28-****81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吉雄
电话:028-****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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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