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6-03-20 17:08 |
国道310连共线**境新改建工程特许经营者第一标段(包)废标公告
****受****的委托,就国道310连共线**境新改建工程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项目的废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道310连共线**境新改建工程特许经营者
2、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232号
3、项目代码:2305-411400-04-01-751868
4、资金来源:政府与社会资本**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12月22日在《****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运输局》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 2026年3月 4日
2、评标地点:****交易中心远程调度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均未通过符合性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本项目废标。
五、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
| 序号 | 否决投标企业 | 否决环节 | 否决原因 |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符合性评审 | 承诺与事实不符 |
| 2 | ****公司 | 符合性评审 | 承诺与事实不符 |
| 3 | ****集团有限公司 | 符合性评审 | 承诺与事实不符 |
| 4 | ****公司 | 符合性评审 | 承诺与事实不符 |
六、入围投标企业专家打分情况:无
七、其他内容或其他情况:
本项目于2026年3月4 日****交易中心完成开评标。招标人核查后,对评标报告内容提出异议,于3月10****委员会开展复核;因招标人****委员会对复核问题未逐项完成回复,于3月18日申请延续复核,3月19日完成该项目复核工作。
八、公示期:2026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3日
九、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路东段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0370-****3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南四环西路88号18区26号楼**长虹科技大厦二层
联系人:张先生、苏先生
联系电话:0371-****5883、185****0871
监督单位:****运输局
地址:**市神火大道中段169号
联系人:班先生
联系电话:0370-****523
发布人:****
日期:2026 年3月20日
| 发布日期:2026-03-20 17:08 |